· 新食品原料
·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及扩大使用范围
·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第九十三条规定: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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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阿洛酮糖(首个合成生物学来源的新食品原料)
· 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PQQ(全国首个化工合成新路径新食品原料)、(3R,3‘S)-二羟基-β-胡萝卜素、甜叶菊多酚、接骨木莓花色苷、油橄榄果多酚、显齿蛇葡萄叶多酚
· 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BLa80(中国大陆第一株国产婴幼儿菌株)、长双歧杆菌婴儿亚种M-63、长双岐杆菌婴儿亚种LMG11588、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 XLTG11
· 磷脂酰丝氨酸、乳矿物盐、N-乙酰神经氨酸(燕窝酸)、甜叶菊、N-乙酰氨基葡萄糖、玉米发酵物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甜菊糖苷、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甜菊糖苷(发酵法)
营养强化剂:β-丙氨酸(多个)、乳糖-N-新四糖(多个)、2’-岩藻糖基乳糖(多个)、3’-唾液酸乳糖钠盐、(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肌醇、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天冬氨酸、苏氨酸、丝氨酸、谷氨酸、谷氨酰胺、脯氨酸、甘氨酸、丙氨酸、胱氨酸、半胱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缬氨酸、苯丙氨酸、赖氨酸、精氨酸、组氨酸、瓜氨酸、鸟氨酸、蛋氨酸
食品用香料:非洲竹芋提取物
加工助剂:聚二甲基硅氧烷、食用单宁
① 申请表; ① 申请表
② 新食品原料研制报告;
③ 安全性评估报告;
④ 生产工艺;
⑤ 执行的相关标准;
⑥ 标签及说明书;
⑦ 国内外研究利用情况和相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⑧ 申报委托书;
⑨ 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⑩ 未启封最小包装的样品1件或者原料30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② 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
③ 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资料或者文件;
④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要求、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食品中该添加剂的检验方法或者相关情况说明;
⑤ 安全性评估材料,包括生产原料或者来源、化学结构和物理特性、生产工艺、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或者检验报告、质量规格检验报告;
⑥ 标签、说明书;
⑦ 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允许生产和使用等有助于安全性评估的资料。
⑧ 申请食品添加剂品种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可以免于提交前款第四项材料,但是技术评审中要求补充提供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