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零添加”概念愈演愈烈,为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市场监管总局去年7月第二次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明确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不添加”“零添加”等类似字样
问保健食品检验报告内容更正有何要求?答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一经出具,不得更改。检验报告内容有误的,由申请人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需要注册检验机构进行说明的,由注册检验机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为保障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质量安全,推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工作,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10月18日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注册要求、法律责任等。中食安信就其主要变化内容进行分析解读如下:1.机构
婴幼儿辅助食品是指供给6月—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及6月—36月龄婴幼儿及37月—60月龄儿童食用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婴幼儿属于特殊、敏感群体,婴幼儿“口粮”的安全性至关重要。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餐饮食品7类食品680批次样
自2015年食品安全法确立特医食品品类后,特医食品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的《关于提供其他收费项目分类具体信息的通知》在业内激起千层浪。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政策和工作实际情况,增补所需的其他收费
问请问行业准则属于行业标准吗?在已经有行业准则的情况下,还可以制定相同内容的团体标准吗?团体标准的发布需要经过行政部门审核吗?答行业准则不属于行业标准。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
为保健食品安全保驾护航,规范市场秩序。9月28日上午,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新闻通报会,通报我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情况并公布以下8起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典型案例。一、文成县某艾灸馆、养生馆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企业生产和市场上销售的调料,只有酿造的才可以标注‘酱油’‘食醋’名称或类别,其他的可以标注为‘复合调味料’名称。以前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不能再生产销售了,其原标准已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