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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26年青海省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 日期:2026-04-29
  •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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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布2026年青海省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其中食品相关案例如下:

案例一 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案

2026年1月6日,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该公司生产销售的桃酥在监督抽检中铝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0.072万元;2.罚款1万元。

案例二 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牛羊肉专卖店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牛肉)制品案

2025年12月24日,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牛羊肉专卖店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牛肉)制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该牛羊肉专卖店销售未经检疫的肉制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牛肉)199.6斤;2.罚款1万元。    

案例三 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名烟名酒店销售侵权“五粮液”案

2025年12月10日,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名烟名酒店销售侵权“五粮液”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经销的“五粮液”白酒经厂家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4瓶;2.罚款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