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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GB 7718-2025正式实施后产品过渡期相关问题

  • 日期:2026-07-06
  •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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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B 7718-2025目前已在过渡期内,标准给予企业两年过渡期。请问,新版GB 7718-2025正式实施后,过渡期内生产的产品是否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如可以销售,有何法律法规文件支持?

经查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常见问题解答”栏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和实施日期之间一般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供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标准执行各方做好实施的准备。在过渡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公布后,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在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实施并公开提前实施情况。在实施日期后,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新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经生产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