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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的疑惑

  • 日期:2026-10-17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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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问题一:GB 7718 4.4.1.1 食品中的配料或成分若在食品名称中提及,应标示其相关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假如产品名称叫桑葚马蹄饼,假设产品配料:小麦粉,水,五黑粉,马蹄果酱,白砂糖,而桑葚是五黑粉的其中一种配料,那么这个五黑粉是否是桑葚的相关配料,在配料表中是否只标识这个五黑粉,或者需要具体标识到桑葚的添加量。 
问题二:某款糕点的包装宣传文案:添加 10% 含 A2β- 酪蛋白的纯牛奶,那么产品配料表是否只标识纯牛奶(10%)即可,还是需要标识纯牛奶(10%)(牛奶中 A2β 酪蛋白 XX%),亦或者是纯牛奶(10%),配料表后面写(产品中 A2β 酪蛋白含量为 YY%) 。
问题三:某款糕点,使用肉松作为原料之一。肉松的标签上面写了本产品与其他产品共线生产,可能含有甲壳纲类制品,大豆及其制品。那么我的这款糕点需要标识这些可能含有的致敏原吗?

答

1.“桑葚”是食品名称中提及的成分,因此必须标示其添加量或成品中的含量。 

2.宣传语中明确强调了 “A2β-酪蛋白” 这一特征成分,因此它不仅需要标示 纯牛奶的添加量(10%),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A2β-酪蛋白的含量信息,否则消费者无法判断该宣称的真实性。

 3.肉松蛋糕产品中,肉松为主要原料,并且可能含有致敏原,属于“带入致敏原”,如果厂家不确定排除致敏风险,建议标识,以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