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077号《关于以创新机制与数字技术全面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关注,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关心支持。您提出构建全程可信追溯体系、试点食品安全责任险机制、建立“吹哨人”奖励保护制度等意见建议,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具有重要作用,我局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具体落实措施。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省数据局,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持续强化食用农产品追溯,省农业农村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推进实施“合格证+追溯码”双标识管理。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明确适用范围、开证流程和查验要求,推动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制度有效衔接。创新开展数智化追溯试点,武汉市建成并运行全链条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覆盖食用农产品经营户1.09万户,累计查验农产品40余万批次,实现全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可控。十堰市推行“鄂农食安”肉菜安全承诺码,逐步实现“凭码入场、扫码交易、亮码经营”,推动外来农产品“入市可查、来源可溯”,本地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全程可视、流向可追”,入选全国首批食用农产品监管提质升级试点城市。省数据局打造全省一体化智慧公共底座,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共性需求建设,夯实食品安全追溯支撑能力。
(二)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水平。实施食品抽检“蓝军”行动,组建专业化“蓝军”队伍,聚焦风险较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品类,实施靶向抽检,排查整治行业突出问题。推进实施食品抽检“32030”质量提升行动,通过定岗培训与精准帮扶,分批培育3家“领军型”承检机构、20家“示范型”承检机构与30名“骨干型”核心技术人才,构建金字塔式机构与人才梯队。支持开展未知风险探索性研究,加强食品检验检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家机构成功申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揭榜挂帅”项目2个。组织专家对特殊食品、市场占有率高、产业链地位重要以及行业影响大的企业开展体系检查,系统性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执行情况,全面排查消除风险隐患,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省数据局按照“省级统建、市县复用”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全省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推进业务事项数字化快速实现、监管事项集约化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实时接入、集中汇聚、风险预警提供平台支撑。我局加快推进“互联网+AI监管”建设,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AI监管”模式 打造食品安全智慧治理“湖北样板”的通知》,释放“人工智能+”在食品安全领域的乘数效应,出台《湖北省“互联网+AI明厨亮灶”网上巡查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依托“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不间断开展云端智能巡查,实时监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餐饮服务等重要环节风险隐患,自动识别、预警、处置问题风险,推动监管方式从人海战术向智慧靶向、从经验判断向数据分析、从粗放管理向精细治理的转变。全省累计接入“阳光工厂”“阳光市集”“阳光智厨”等食品主体11.2万余家、视频信号16.8万余路,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实现全覆盖。
(四)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省数据局加快建设省大数据能力平台、公共数据开放网、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汇聚政务数据目录两万余个,政务数据千亿余条。持续推进跨部门数据融通共享,搭建“信用体系建设”专题数据库,为构建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模型提供数据支撑。市场监管部门依托“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积极主动联通专题数据库,归集分析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抽检、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多维涉企信息,结合生产经营食品类别、规模、安全管理能力等情况,通过量化评价与动态管理机制,综合评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和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实现“精准画像”。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常态化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依法将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五)加强食品标识规范管理。我国预包装食品标识实行标准化管理。近年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食品标签标识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国家标准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食品标签内容真实、合法,标注形式规范、标准,完整、准确反映产品属性与原料配料信息。紧盯预制菜、代餐食品、特殊食品等重点品类,常态化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标识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标签标识造假、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025年3月,《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新规发布,市场监管部门分层分级开展新规宣传培训,统筹开展两年过渡期内的存量包装材料消化和新规宣传衔接工作,稳步推进新旧制度平稳衔接、标准规范有序迭代。
(六)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广应用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指导9.17万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相关知情人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内部举报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实施奖励。全省已接收、办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55件,按时办结率保持100%。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驿站,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品类,深入社区、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线上线下征集群众点检需求,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惠民生”活动,上半年累计征集公众抽检意见6.4万余条,完成专项抽检3.4万余批次。建立政府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相关部门协作支持、保险机构宣传推广、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愿投保,适应市场需求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引导重点领域、高风险品种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投保,充分发挥保险风险分担、损失补偿作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一)在完善追溯体系上持续发力。试点探索基层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数据对接融合研究,加快整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数据,逐步打通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以及食品生产、流通交易、餐饮消费等各环节数据壁垒,推动数据互通共享。探索猪肉产品“两证”信息流通溯源,完善跨区域食品追溯核查机制,加强追溯试点成果复制推广,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闭环。
(二)在强化风险管控上持续发力。常态化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参与跨部门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和评估应对。以抽检“蓝军”建设为牵引,抓实承检机构定岗业务培训,提升数据分析和风险研判能力水平。完善抽检监管联动机制,强化不合格食品主体跟踪抽检与精准帮扶,提升抽检工作质效。
(三)在提升监管效能上持续发力。深化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围绕风险预警、监管执法等核心业务需求,迭代升级AI算法模型,挖掘应用场景,积极探索数据分析、智能研判、辅助决策等深层次、高价值应用,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和深度,稳步提升穿透式、非现场监管能力,破解监管力量不足等痛点难点问题。
(四)在推进社会共治上持续发力。加强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宣传推介,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激发从业人员报告内部隐患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及科学膳食营养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素养。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