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之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特医食品在慢性病防治中应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特医食品相关医疗服务项目
2020年,省医保局根据医疗机构申请,新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制”价格项目,项目内涵是“指将各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无菌技术规范准备、称重、消毒、核对等进行配制”,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以单独收费。该项目的设立进一步规范解决医疗机构配置、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收费问题,满足了不同患者的临床营养需求。
二、关于医保支付
DRG/DIP付费是利用大数据优势,按照临床过程相似、资源消耗相近的原则,将病例分入相应病组(病种)进行打包付费的支付方式,DRG/DIP支付标准包含了一次住院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医保支付范围内和全额自费的部分。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我省建立完善了特例单议机制,对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等病例通过特例单议机制给予合理补偿。患者如确因临床需要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导致医疗费用显著超过付费标准的,医疗机构可以向当地医保部门申请特例单议,医保部门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合理补偿,保障患者合理诊疗需求。
三、关于医保结算
省医保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苯丙酮尿症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指导各统筹区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将苯丙酮尿症患者治疗所需的符合条件的特殊食品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根据统筹区政策及参保患者实际需求提供联网结算或手工报销,切实减轻苯丙酮尿症患者经济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特医食品的发展应用,持续做好收费编码等支持工作,并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探索多元支付保障,减轻群众负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