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指由动物或植物的可食或非可食部分直接提取,或由传统选育或经基因重组技术得到的微生物(包括但不限于细菌、放线菌、真菌菌种)发酵、提取后,或再经进一步纯化、制剂化等工艺制得的(可含有一个或多个活性酶组分),用于食品工业,具有特殊催化活性的制剂产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附录C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规定 表C.3“食品用酶制剂及其来源名单”以酶制剂名称汉语拼音排列规定了食品加工中允许使用的酶。各种酶的来源和供体应符合表中的规定。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的质量规格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2024)的规定。
为系统梳理政策动态、明晰合规清单,本汇总聚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发布后至2026年5月底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相关公告,整理获批的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信息,涵盖公告号及名称、发布日期、酶制剂名称、来源、供体及国际合规参考等核心内容,力求内容准确、信息全面、查阅便捷。
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3年第8号)
关于石斛原球茎等2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4年第2号)
关于拟微球藻油等12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4年第5号)
关于金花茶培养物等1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4年第6号)
关于甜叶菊多酚等20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5年第1号)
关于樱花多酚等1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5年第3号)
关于D-阿洛酮糖等20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5年第4号)
关于威尼斯镰刀菌蛋白等14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5年第7号)
关于栀子油等22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6年第1号)
关于牡丹籽油等1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6年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