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快讯

【权威】关于开展食品快检产品首批符合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6-08-22
  •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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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有关要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工作安排,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食检中心)拟对声称采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快检产品开展首批符合性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工作原则

自愿申报、规则公开、科学评价、参考使用。

评价范围

适用于胡萝卜、草莓中多菌灵,韭菜、草莓中腐霉利快速检测的产品。

评价内容

评价采取盲样测试的方式,对食品快检产品的检出限、假阳性率、假阴性率开展现场符合性评价。

评价依据

《食品快速检测产品符合性评价技术要求》《蔬菜水果中腐霉利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KJ 202209),《蔬菜水果中多菌灵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 202205)。

注:产品检出限按《食品快速监测产品符合性评价技术要求》中规定,需与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规定保持一致。

报名要求

评价由符合参评范围的快检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愿报名。生产经营企业应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和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代理企业申请产品符合性评价应取得参评产品生产企业授权。

报名时需提交的技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报名表(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

5.近两年产品销售清单及证明材料;

6.参评产品说明书;

7.与快检方法(KJ)规定的参比方法比较结果报告;

8.产品的技术原理、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自检报告。

9.代理企业需提供产品生产企业授权书;

10.企业认为相关的其它技术资料等。

所有材料以A4纸复印,按顺序正反面装订,并提供目录,封面内容包括企业参评产品及项目名称,按产品单独装订成册,每个产品资料一式两份,按要求寄送至食检中心。

评价流程

(一)材料初审。

食检中心组织专家对参评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所提供的快检产品符合本次评价工作要求,确定入围参评产品名单,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将入围参评产品通知参评单位。通过初审的参评企业与食检中心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二)现场评价。

参评企业自备快检产品,同一快检产品不少于3个批次,并适用于150份以上样品的检测。评价采取参评企业派员操作,专家组现场监督的方式进行。在专家组监督下,企业授权技术人员现场操作,并对现场实验原始记录进行签字确认,予以封存。

(三)出具报告。

评价实验完成后,食检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快检结果进行会商,确定验证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并反馈参评单位。

其他事项

(一)评价费用

评价工作费用由参评单位承担,8000元/项/基质,用于支付评价所需的标准物质、盲样、试剂耗材,评价工作人员的专家费、劳务费以及环境设施运行等成本支出。

参评单位按照技术服务合同规定汇款至指定账户。评价工作只接受对公银行汇款。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应用研究中心)

收款账号:0200 0036 0920 0496 71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礼士路支行

税  号:12100000MB0B644695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郁诗华 15201580677、高飞 18210991630

邮  箱:food@cfsi.net.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附件1_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报名表.docx

附件2_企业承诺书.docx

附件3_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