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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七月正式实施-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实施 严打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

  • 日期:2026-07-02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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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起,《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多项与食品相关的法规标准即将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深化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解决职责不清、列入程序繁琐等问题。该《办法》中涉及“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的条款如下:

第四条  实施下列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

(一)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活动;

(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之外的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四)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除上述法规外,中食安信还梳理汇总了7月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法规标准。详细内容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