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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关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标识要求的主要展示版面问题

  • 日期:2026-07-16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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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应当在包装上设置独立区域具体标注,且标注的具体日期不易脱落。独立区域未设置在包装主要展示版面的,应当在主要展示版面上标注“见包装物某部位”字样, 且清晰明显、 描述准确, 标注具体日期的部位应当易于查找。其中利乐砖的侧面和顶部算主要展示版面吗?

根据《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00号)第十四条及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7.1条、第2.7条 规定:1.利乐砖印制食品名称、商标、主视觉图案的宽幅侧面,属于主要展示版面(消费者最易观察到的版面),将生产日期、保质期单独标注于此区域,无需加注“见包装物某部位”指引文字。2.仅印刷条码、贮存条件等辅助信息的窄侧边及开盖顶部,并不属于主要展示版面。若将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于上述非主展示版面,则必须在该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上清晰、准确地标注具体部位(如“见顶面”),确保标注日期不易脱落且便于消费者查找。未按上述要求标注指引文字的,构成违反前述规章第十四条及GB 7718-2011第4.1.7.1条的标识不规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