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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十一月正式实施-海关总署令第283号修订多项与食品相关规章正式实施

  • 日期:2026-11-02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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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1日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83号)等多项与食品相关的法规标准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了解重要法规情况,中食安信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简单解读,供大家参考。

2026年4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了第283号令,该决定于2026年11月1日施行。本次总共修订了七部规章,旨在巩固落实海关动植物检疫领域专项治理整改要求,更好指导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以期补齐制度短板,与现行法律制度紧密衔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是完善监管措施,固化改革成果。删除与现行业务流程不符的规定,机构改革后已取消“换证”环节,相应删除对于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进出境粮食“《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换证查验”等规定;结合业务实际对部分规定进行调整,明确进境水果应从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口岸进境,完善关于饲料、饲料添加剂、饲料原料的定义及管理要求等。

二是做好制度衔接,保障海关执法统一。落实上位法要求,调整行政许可撤回、注销的法定情形,完善行政处罚和业务处置的适用规定;保障规章间衔接,企业注册登记有效期统一调整为5年,并统一企业信用管理要求。

三是优化管理要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删除《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果园面积100亩以上”注册登记要求,支持国内水果出口;完善注册登记范围,清理已取消的证明事项。

除上述法规外,中食安信还梳理汇总了11月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法规标准。详细内容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