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各监管机构陆续发布多项食品领域重要法规、标准及征求意见稿。其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调味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水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冷冻饮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使用益生菌原料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规定(征求意见稿)》《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就咖啡豆总绿原酸等4种新食品原料、乳糖-N-新四糖等3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C.I.颜料黑7等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落地法规,中食安信对2026年7月发布的食品领域重点法规、标准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度解读,同时对本月发布的食品相关法规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PART.1
四项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
PART.2 《使用益生菌原料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规定(征求意见稿)》《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益生菌原料申报规定:明确益生菌及益生菌类保健食品定义,监管力度由菌种细化至菌株,所用菌株需为卫健委发布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提高活菌限量标准,保质期内活菌总量最低值提升至10⁷CFU/mL (g);针对未明确菌株号的菌株,申报时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耐药性试验报告和产毒试验报告等内容的安全性评估报告等。
动物、植物原料申报规则系统完善:动物原料全面禁止各类陆生野生动物、CITES附录物种使用,合规陆生原料仅限目录内畜禽、人工繁育药食同源品种,申报需提交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植物原料严禁一级保护野生植物,采用野生二级保护植物需提供采集、收购许可,人工栽培保护植物需满足规模化种植条件;进口动植物原料均需按法规提供对应进出口许可文件。设置存量产品过渡机制:已获批但不符合新规的产品可调整配方重新申报注册,仅剔除受限原料的产品,可免于提交安全性评价试验资料,兼顾监管刚性与企业经营实际。
PART.3 “三新食品”公示征求意见
3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征求意见:7月15日对乳糖-N-新四糖(扩大使用范围)、发酵法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3’-唾液酸乳糖钠盐(增补质量规格要求),意见征集截止至2026年8月14日。
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征求意见:7月21日对C.I.颜料黑7(炭黑)、N,N’-二(十八酰基)-乙二胺与氮杂环十三烷-2-酮的均聚物和1-异氰酸根合十八碳烷的反应产物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至2026年8月19日。
中食安信希望通过对七月法规的回顾以及重点法规的解读,对企业及行业人员把握监管变化趋势、合规宣传产品有所帮助。中食安信可提供标准法规咨询、行业舆情监控、食品标签审核等咨询服务,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010-51301566)。
中食安信拥有专业的技术能力和丰富的申报经验,可以为客户提供“三新食品”从项目评估、材料编写、试验检测到申报递交、补正沟通等全流程的代理申报服务,帮助企业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向,提高申报效率、减少人力、资金成本,降低申报风险。如果您有“三新食品”相关问题,欢迎您通过文末方式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