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关于牡丹籽油等1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6年第5号)(新公告与旧公告)对照表

  • 日期:2026-06-07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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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于近期发布了“关于牡丹籽油等1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6年第5号),对牡丹籽油等7种物质申请作为新食品原料,木聚糖酶等7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乙烯醇均聚物等2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其中,“牡丹籽油”、“蛋白核小球藻”、“植物甾醇”属于重新公告,原卫生部2011年第9号公告、2012年第19号公告、2010年第3号公告涉及的上述新食品原料信息作废。

中食安信将上述3种新食品原料的新公告与旧公告内容进行比较,新公告主要变化如下:

——牡丹籽油:将原公告中的基源植物丹凤牡丹(Paeonia ostii T.Hong et J.X.Zhang)和紫斑牡丹(Paeonia rockii)修改为杨山牡丹(Paeonia ostii T.Hong &J.X.Zhang,又称凤丹、丹凤牡丹)和紫斑牡丹(Paeonia rockii (S. G. Haw &Lauener) T. Hong &J. J. Li),并根据实际安全食用调查数据,取消原公告中食用量≤10克/天的要求。

——蛋白核小球藻:更新蛋白核小球藻的拉丁名称、种属、生产工艺和质量要求。

——植物甾醇:增加新的生产工艺和性状,调整塔罗油来源的植物甾醇的组成比例。

附件为“关于牡丹籽油等1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6年第5号)(新公告与旧公告)对照表”,供您参考。

注:旧版本中部分数据根据“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