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现行版本与征求意见稿)对照表

  • 日期:2026-05-19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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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近期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6月15日。中食安信将该标准的现行版本与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比较,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如下:

——加强“三品一械”广告监管:严格广告内容管理,明确“三品一械”广告中不得含有说明书以外的理论引用、观点表述等内容,防止欺骗、误导消费者。完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事项有关规定,更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便利“三品一械”企业经营活动:增加例外情形,允许企业在符合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对视频、图片长宽比、文字字体、背景颜色、产品价格、销售地址等内容进行适度调整。

——优化“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制度:完善广告审查工作程序,优化广告申请受理制度,健全广告申请补正时限、广告批准文号编号规则等规定。完善依法申请注销广告批准文号具体要求,明确二维码、网络链接等链接标识广告审查有关规定。

附件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现行版本与征求意见稿)对照表”,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