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5)等3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修改单的公告(2025年 第6号),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25)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7405-2025)将于2026年9月2日起实施。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了解重要法规情况,中食安信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简单解读,供大家参考。
PART.1
新版污染物限量标准调整多类食品污染物限量指标,统一监管执行尺度
新版GB 2762优化了肉类干制品污染物管理规则。修改了肉类干制品中部分污染物限量值及条文表述,细化了污染物限量指标要求,解决了监督抽检过程中肉类干制品脱水率数据不易获得、脱水率计算方法不一致等问题。将“熟肉干制品(例如:肉干、肉松等)”增补归入“肉制品(包括内脏制品、血制品)”类别,其污染物限量按照肉制品要求执行。统一了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限量要求。修改了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除外)中亚硝酸盐的限量要求,从0.005 mg/L(以NO2-计)调整为0.1 mg/L(以NO2-计),与现行天然矿泉水中亚硝酸盐限量一致。增补了食用燕窝分类及限量规定。新增食用燕窝的食品类别界定说明,将其划分至“其他类”,并明确其亚硝酸盐限量要求为30 mg/kg(以NaNO2计)。
PART.2
新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多维度增补管控条款,筑牢食品全链条安全防线
新版GB 14881调整优化了标准结构,将HACCP体系纳入标准要求。增加了不同清洁程度作业区的定义。新增了致敏物质管理要求,鼓励企业通过从产品研发到产品标识全链条管理,减少致敏物质交叉污染的风险。新增了寄生虫风险管控要求,明确要求企业建立相应的杀虫、溯源、检测与管控流程,完善对应管理制度。更新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病种,完善食品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落实“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理念,进一步指导食品全链条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PART.3
新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细化保健食品生产全流程准则,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新版GB 17405以GB 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为框架,围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厂区车间、设施设备、食品安全管理、原料辅料管控、生产过程控制、验证检验、召回追溯、人员培训等全链条生产环节明确管理准则。新增了生产作业区划分原则、清洁作业区入口设施、供应商与批次管理制度、非纯化发酵产物及原料提取物管控、物料平衡检查、生产验证管理、不同类别保健食品作业区划分指南等内容,同时将作业区术语更新为“一般作业区”“清洁作业区”,要求灌装、装填、密封工序优先使用自动化设备。细化了原辅料、清场、稳定性考察等管理制度,强化了动植物类原料真实性核查、原料提取物提取工序管控,并要求企业按照产品特性制定生产工艺规程,引导企业基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原理建立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以更好的衔接现行保健食品监管要求,适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
除上述法规外,中食安信还梳理汇总了9月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法规标准。详细内容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