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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6-08-11
  •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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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市场监管、烟草专卖、政务服务管理部门:

现将《四川省“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烟草专卖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0日

四川省“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5〕40号)部署,进一步优化食品便利店开办流程、压减办理环节时限,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通过统一标准、流程再造和信息互联,将开办食品便利店涉及的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事项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集成办理,兼顾不同地区审批管理实际,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跑动次数,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办理事项及申请材料

申请人开办食品便利店,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并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可结合便利店经营实际,选择以下任一组合办理。

(一)食品经营许可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

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申请表;

2.营业执照(网上核验,免于提交);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5.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6.连锁企业门店符合告知承诺情形的,还需提供连锁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承诺书、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适用告知承诺办理资格确认函;

7.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

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申请表;

2.营业执照(网上核验,免于提交);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食品小经营店备案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

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申请表;

2.营业执照(网上核验,免于提交);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的健康证明;

5.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证明小经营店经营场所面积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房协议等证明材料);

6.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责任分工

(一)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推进“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制定印发实施方案,重构跨部门业务办理流程,编制办事指南、整合联办申请表单及流程图。推动事项梳理、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等工作,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系统等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经营主体设立登记采集的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实时共享;指导属地相关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食品小经营店备案等事项。

(二)省烟草专卖局。负责优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办理服务,精简审批流程,压减申请材料;配合推进“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整合申请表单、归并冗余要素;推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对接;指导属地烟草专卖部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三)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在“一件事”服务专区的入驻上线,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配合业务部门做好相关系统的服务对接和技术保障,实现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指导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综合窗口运行,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受理等服务工作。

(四)各市(州)相关部门。按职责推动“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进驻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或适宜的公共服务场所(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办事大厅),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指导县(市、区)有关部门做好“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的政策解读、集成办理等工作,确保线上线下一套材料、一体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业务申请

1.线上办理。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确认需要办理的事项,进入“一表申请”页面。申请人填报申请表单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后提交,即完成“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办理申请。

2.线下办理。申请人前往经营场所所在地的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综合窗口,在窗口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申请表单、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在综窗系统上传申请表和其他应交材料。

(二)分发流转。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营业执照信息进行核验,符合法定要求的,及时分发至对应层级的市场监管、烟草专卖等部门。

(三)业务办理。各部门在省一体化平台收到申请后,按照《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开展业务受理、审查决定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烟草专卖部门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申请人为连锁企业直营门店,且所属连锁企业总部已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告知承诺制资格评审认定的,依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3〕3号)有关规定办理。

(四)结果反馈。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申请人与相关部门全环节在线查询服务,各部门的办理进度、审查意见等实时同步至平台,综合窗口统一归集办理结果。线上可利用信息化方式推送相关结果和电子证照,线下各地可结合实际分别采取窗口发放、邮寄送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送达办理结果和实体证件。

五、工作要求

各地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高效办成一件事”对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件事”分工协同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在2026年8月底前落地见效。要充分依托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提升群众知晓度,通过政务服务办事大厅、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发布办事指南、政策解读等内容,通过12345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线上留言等渠道收集问题并及时整改。

附件:1.食品相关服务事项申请类型判断指引

      2.“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办事指南要素表

      3.“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材料清单

      4.“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申请表

      5.“开办食品便利店一件事”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