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为家人挑一款益生菌产品,却在广告里看花了眼?提到益生菌,很多商家喜欢给它披上“神奇”的外衣——调节肠胃、改善便秘、清除口气、增强免疫力……这些看似诱人的宣传语,很多都踩了合规的红线,不仅容易误导消费者,更可能给经营者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那么,哪些宣传不能使用?合规文案该如何表达?消费者应如何识别?本期中食安信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梳理益生菌广告宣传中的高频问题,拆解典型不合规宣传示例,助经营者明晰宣传边界,规避合规风险;为消费者辨识噱头,理性选购。
1. 有背书的功能宣传可行吗?
《广告法》、《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GB 7718等法律法规、标准均规定普通食品不能宣传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作用,非保健食品不能宣传具有保健功能。益生菌既可用于普通食品,也可用于保健食品,宣传时应严格遵循相关要求,不可利用文字、图案进行功能暗示,即便有专利、文献等背书也不符合要求。功能宣传只限于保健食品在取得注册证书和广告备案批文之后,才能按照批文要求进行保健功能宣传,不可超范围宣传功能。以下给出显相关示例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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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添加量越多越好吗?
添加量是指生产过程中配料的使用量,而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贮存过程中往往伴随着成分损耗,因此对于益生菌而言,添加量往往低于终产品中的实际含量(存活量),对于消费者来说,真正重要的是吃到的活菌数,即活菌含量。现行标准也会规定其在终产品中的含量要求,如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规定:添加乳酸菌的活菌(未杀菌)型产品乳酸菌数应≥106CFU/g(mL),并在产品标签上标识乳酸菌含量。生产经营者在广告宣传时若只标示添加量极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以下几种宣传方式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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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单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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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灭活型益生菌?
“益生菌”在《食品用菌种制剂》(QB/T 4575-2023)中有明确定义,即当摄取足够数量时,能对人体起到有益健康作用的活的微生物。因此在广告宣传中应避免以“失活菌”宣传“益生菌”的相关特性,如“杀菌型”“灭活型”“cells/袋(盒)”等都是“失活菌”的相关表述,“益生菌”、“活菌型”、“CFU/条(袋)”等是“益生菌”的宣传用语。下方示例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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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生菌市场火热背后,消费权益保护不容忽视。消费者应提高辨别能力,理性看待广告宣传;经营者则须严守法规底线,切实承担广告内容真实性责任。只有买卖双方各司其职、各守其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才能让益生菌真正造福大众健康。愿每一次选购都是明智之选,每一份宣传都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