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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执行冲调谷物制品或者固体饮料的原料能否用于生产其他食品?

  • 日期:2026-10-26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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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固体饮料标准的定义是以一种或几种食用原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粉末状、颗粒状、块状固态形式,供冲调或冲泡后饮用的饮料。定义中说明用途是冲调或冲泡后饮用。 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执行标准为《固体饮料》GB/T 29602或者《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的食品原料作为配料用来生产其他食品如花色挂面,比如薏米粉(固体饮料)配料只有薏米粉,这种薏米粉(固体饮料)是否可以用来加工花色挂面?如果可以使用,花色挂面的配料需要标注为“配料:小麦粉、水、薏米粉(固体饮料)或者薏米粉(冲调谷物制品)”体现真实属性固体饮料,还是标注为“配料:小麦粉、水、薏米粉”不用体现真实属性固体饮料?

答

可标注为薏米粉、小麦粉,无需标注其原料属性“固体饮料”。薏米粉、小麦粉应分别符合其对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同时须保障最终成品质量合格、满足花色挂面产品标准要求;原料带入的成分应当符合挂面配料使用规定,不得带入违规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若有带入的食品添加剂,其带入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