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第 4.3.6 条规定,结合高温烤制面包工艺特点(产品经高温烘烤,添加的鲜酵母已完全灭活、终产品无活性酵母),对三种标识方式合规性答复如下: 一、方式一:仅标识 “酵母” 该标识方式不合规。若对灭活菌种进行标识,仅标注菌种通用名称,未标注灭活相关说明,无法体现菌种无活性状态,不符合标准标识要求。 二、方式二:标识 “酵母(经灭活)” 该标识方式合规。在企业自愿标识的前提下,该标注形式可清晰说明菌种灭活状态,符合 GB 7718-2025 中灭活菌种的标识规范。 三、方式三:不予标识 该标识方式合规。依据标准规定,食品生产中添加、且经工艺完全灭活的菌种,可免于标识。 综上,高温烤制面包中已灭活的鲜酵母,可不标识;如需标识,应标注为 “酵母(经灭活)”;仅标注 “酵母” 不符合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