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0号)正式施行,248号令同时废止。配套发布的2026年第27号公告明确了需官方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
藏在细节里的变化——原248号令下的18类官方推荐注册食品,调整为17大类。并非单纯的减法,而是“撤一缩四”的结构性调整。
根据248号令,原18类官方推荐注册食品为: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
2026年27号公告明确的新版目录:肉与肉制品、肠衣、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和麦芽、脱水蔬菜、调料粉、坚果与籽类、干果、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乳品、水产品。
【变化一:整类调出】
“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作为独立大类完全移出官方推荐注册目录。
【变化二:范围缩减】
4个类别的产品范围被“减负”,主要涉及初级农产品:
食用油脂和油料→食用油脂
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谷物制粉和麦芽
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脱水蔬菜
调味料→调料粉
从初级食用农产品品类看,涉及油料、杂粮、保鲜蔬菜、干豆、调味料、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等6类。
【变化三:目录动态管理】
2026年27号公告中明确:"相关目录、清单、范围实施动态管理"。这意味着未来海关可根据风险评估继续调整。
调出目录是否意味着这类产品从此“自由”了?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2025年11月7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境农产品境外企业申报管理有关要求的公告》(2025年第219号公告),并于2025年12月15日正式实施。该公告明确:海关总署根据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对进境农产品的检疫风险开展分析,结合国际惯例确定需境外官方推荐注册登记的进境农产品目录并对外公布。27号公告官方解读进一步确认:本次从进口食品官方推荐注册目录中调出的食品类别,应符合219号公告要求。
也就是说,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油料、杂粮、保鲜蔬菜、干豆、调味料等被调出官方推荐注册食品目录的初级食用农产品,从280号令下的"官方推荐注册"路径转入219号公告下的"进境农产品境外企业检疫注册登记"路径。
为什么是这些类别被“减负”?
280号令第五条确立了风险管理原则——海关总署根据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的评估审查情况,结合相关食品风险水平,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27号公告进一步明确目录制定的因素:原料来源、生产加工工艺、食品安全历史数据、消费人群、食用方式等,并结合国际惯例确定。
被“减负”的初级食用农产品,之所以风险评级较低,主要源于几个共性特征:1)加工深度低、工艺相对简单;2)食品安全历史数据良好:从历年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评估数据看,这几类初级食用农产品的不合格率显著低于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等深加工食品;3)国际通行做法倾向于便利化。
反观保留在17类目录中的食品,在原料来源、生产工艺、消费人群、食用方式等维度上风险均相对较高,因此仍需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从248号令的“18类固定清单”,到280号令的“17类动态目录”,监管资源正在向高风险品类精准倾斜。
给企业的合规启示很明确:目录的“减法”不代表责任的减法。相关企业务必尽快熟悉219号公告的申报流程,进口商需重新核验供应商资质。由于相关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建议企业密切关注海关后续的系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