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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食品分装许可资质申请咨询

  • 日期:2026-05-02
  •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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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有该品类的生产许可,且该品类允许被分装,就算生产许可证副本明细处没有备注分装,也可以直接分装,不需要额外再申请分装资质? 如碳酸钠,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已明确碳酸钠允许被分装,且工厂也有碳酸钠的生产许可,但生产许可证副本明细处食品添加剂没有备注分装,请问工厂是否可以直接分装碳酸钠,不需要再向市监局申请分装资质了?

食品分装属于食品生产行为。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等事项发生变化,应按规定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关于具体食品生产许可办理事宜,建议径向属地负责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政务咨询回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参考性意见和建议,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