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罚了500元?”
《人民日报》记者看到这个数字时“不敢相信”。2025年,四川泸州古蔺县监管部门查获1900公斤硫磺熏制竹笋,对责任人杨某罚款500元。当地负责人解释,杨某“外债很多,家里人又有病”,所以按下限处罚。
一年后,争议又回来了。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今年在笋子山上熏笋的还是杨某。监管人员在他的仓库里查封21袋疑似硫磺熏过的鲜笋,每袋约48斤,目前已经送检。
500元是不是依法处罚?家庭困难能不能成为从轻理由?1900公斤竹笋去了哪里?同一经营者再次被查,监管闭环在哪里?这四个问题不能混成一句“罚得太轻”。
500元是法定下限,还是对违法行为定性过轻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如果去年的案件按这一条处理,500元确实可能是法定下限。
公开报道没有附上处罚决定书。公众不知道杨某属于哪类经营主体,1900公斤竹笋货值多少,用的是食用硫磺还是工业硫磺,监管部门最终认定的是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还是使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非食品原料。不同定性,对应的法律责任可能相差很大。
重量不是决定罚款的唯一尺度,1900公斤与500元之间的巨大反差,足以要求一份完整的处罚说理。“家里困难”,算不算人性化执法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明确,当事人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给执法留下了照顾现实处境的空间。
但“外债很多,家里人又有病”是否符合这项条件,需要证据和适用依据。处罚决定还应综合违法数量、主观过错、危害程度、整改情况等因素。债务与疾病可以影响罚款幅度,却不能自动解释为什么恰好罚到最低。监管部门仍要说明是否没收涉案食品、怎样责令改正、如何追查流向和安排复查。
人性化执法是有依据、有记录的裁量,不是用一句家庭困难代替处罚决定书。没有人吃出问题,是罚得少的理由吗
是否造成实际人身伤害,确实会影响危害后果判断,严重伤害还可能影响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但食品违法的行政责任通常从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发生时就已经产生,并不要求先找到一个吃出病的消费者。《食品安全法》对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设置处罚时,主要考察行为性质、货值和情节。
因此,1900公斤竹笋的流向尤其重要。如果当时全部查封并销毁,未进入市场,这会降低实际危害;如果已有部分售出,就要核算货值和违法所得,追踪收购商,必要时召回。硫磺熏制带来的风险还可能是长期低剂量摄入,消费者很难把日后的身体不适追溯到某一顿竹笋。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明确,消费者主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惩罚性赔偿时,经营者不能只用“没有造成人身损害”抗辩。
没有接到伤害报告,只能说明尚未发现明确受害者,不能证明问题食品没有流入市场。同一个人再次被查,处罚后的监管去了哪里
今年查封的21袋竹笋仍属“疑似”,检测结果没有公布,不能提前给杨某的本次行为定性。但同一经营者再次成为调查对象,已经足以追问去年的后续工作:1900公斤竹笋如何处置,是否责令整改,何时复查,是否把杨某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有没有检查他的仓库、收购渠道和下游客户?
调查中,当地负责人还说,农村沾亲带故,“说不定我们去检查他们就能提前知道”。这又带出一个争议:常规巡查是否失灵,举报线索有没有保密,监管是否应该从上山找熏制点,转向查硫磺购买、车辆运输、仓库、转账和食品厂收货记录。
处罚完成不等于风险消失。已被查处的经营者再次出现,监管部门就要回答第一次处罚怎样执行、怎样复查。只盯着熏笋人,会不会漏掉下游获利者
杨某告诉记者,硫磺熏笋每斤成本只有几分钱。改用柠檬酸和低盐浸渍,每斤成本会增加约3元,下游公司却问:“太贵了,能不能换成以前那种?”
问题可能不止在山上的一个熏笋人。低价收购者、提出颜色和保鲜期要求的食品厂、承诺后续可以“脱硫”的加工者以及最终销售者,都应进入调查范围。硫磺烟雾对附近居民和环境的影响,也超出了食品抽检能够回答的范围。
如果违法成本只有几百元,而守法成本要按每斤增加几元计算,罚单就可能被当成生产成本。
古蔺县公布本次检测结果时,最好把两年的账一起交代清楚:去年的处罚依据、从轻证据、涉案竹笋流向和处置、整改复查记录,以及今年是否追查收购商和下游食品厂。
公众追问500元,是希望执法者把同情与食品安全责任一起放进裁量。执法的善意既要照顾困难者,也要让不知情的消费者感受到保护。
案件详细报道:
10月12日上午,记者见到马边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胡征。他介绍,全县在册的中小型竹笋加工或临时存储场所有38个,监管部门实行常态化监管,采笋季还会加大检查力度。
至于效果为何未如人意,一名负责人解释,一方面,商人“聪明得很”,熏制硫磺笋是到无人的空地和山上,且晚上作业;另一方面,农村“沾亲带故”,“说不定我们去检查他们就能提前知道”。这和采访中一些老板的说法不谋而合。
12日下午,记者跟随“吉总”去看货。快到时,一名穿着红色马甲的女性迎面走来。
“这是不是来检查的?”记者装作惊慌询问。
“我都不怕你怕什么?”“吉总”语气十分轻松。“吉总”一名手下则告诉记者,这是村上的干部,县里有检查,都会通知到村里,自己就能提前知道。
“即使查到了,有时处罚过轻。”王先生说。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本报就接到读者反映,古蔺县黄荆镇笋子山有人用硫磺熏笋。记者当时将线索转交当地有关部门。10月11日,记者询问起此事,古蔺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介绍,“去年查获1900公斤硫磺熏制的竹笋,对责任人杨某处以罚款500元。”
“只罚了500元?”记者不敢相信,该负责人则表示,因为此人外债很多,家里人又有病,所以按下限进行了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古蔺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在笋子山熏笋的还是去年那个杨某,在其仓库里发现21袋疑似硫磺熏过的鲜竹笋,每袋约48斤,已经现场查封并送检。
多次出现“休闲笋”二氧化硫超标
记者将从马边购买的竹笋送检,发现二氧化硫每千克含量高达5.57克。
食用硫磺熏制的鲜竹笋可能会产生什么危害?山西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二级教授仪慧兰表示,二氧化硫附着在笋体,遇水转化为亚硫酸盐,即使是长期低剂量摄入,也会破坏B族维生素;持续刺激消化道,增加黏膜损伤风险。工业硫磺带入的重金属(铅、砷)会在肝肾蓄积,长期摄入损害肝肾功能,其中砷属于一类致癌物。
“这些货不会直接卖给人吃,不然会出事。都是卖给食品厂,他们会‘脱硫’处理,然后做成泡椒笋尖之类的零食、半成品。这样对人体也不会有什么危害。”马边县一个加工点老板“谢总”这么说。
采访中,受访的笋农和商人大多坚持“硫磺熏竹笋实际上没什么害处”“没有别的处理方法”,这些观点正确吗?
“客观上来说,硫磺熏制过的笋经过‘脱硫’处理后,制成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清水竹笋标准、酱腌菜标准等)的笋产品,人食用是无不良影响的。”浙江农林大学竹子研究院竹食品团队首席专家余学军表示,但现实中“脱硫”不彻底的情况难以避免。
“比较正规的大型食品加工企业,会把好质量关,遇到硫磺笋,会进行彻底的‘脱硫’处理。”云南昭通一家食品加工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一般采取流水浸泡的方法“脱硫”,“要泡12遍,成本也不小”。“但没那么正规的小厂,就很难保证品质了。”马边县一名领导感叹,“只能看企业的良心。”
记者搜索发现:10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5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中明确提到,贵州某公司生产的清水竹笋(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在四川,某公司生产的手剥笋二氧化硫超标,同样被通报:生产过程中“脱硫”不彻底,造成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过标准要求……
仪慧兰还表示,如果熏制用的是工业硫磺,熏制过程中,工业硫磺中的重金属会随烟气附着在笋上。而重金属是难以通过浸泡、焯水完全去除的。
“还有一个易被忽视的问题,是熏制硫磺笋工人的身体健康问题。”马边县一名负责人表示。
技术是成熟的,主要是成本问题
在采访中,几名老板都表示,“要保鲜,就只能用硫磺熏”“现在技术条件下,没别的办法”。这种说法有理吗?
“替代技术是成熟的。”仪慧兰表示,例如,“采收后快速预冷+带壳低温贮藏”,采收后尽快降至0至零下4摄氏度,保留笋壳;“沸水杀青+冰水冷却+冷冻保存”,沸水钝化多酚氧化酶,阻止褐变,分装冷冻;此外,还有可食性涂膜、气调包装等。
“主要瓶颈不是技术。”马边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户、商人选择硫磺熏制,是因为成本低。
古蔺县的“熏笋商人”杨某告诉记者,如果用硫磺熏制,熏一吨竹笋,大约只需要几千克硫磺,熏制成本一斤几分钱。其他方法很难做到。
马边县相关负责人说,当地有商人给成都某食品公司供货,近年来他改硫磺熏制为柠檬酸、低盐浸渍,每斤竹笋成本高3块。那家公司却提出“太贵了,能不能换成以前那种”。
古蔺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谈到,他们考察过液氮瞬时锁鲜技术及相关设备,发现成本过高,初期投资就要几十万元。马边一名驻村干部也表示,“别的竹笋一斤卖5块,液氮处理竹笋一斤卖25块才能回本”。
除了成本,农户技术和习惯也有影响。“盐浸等方法的成本其实可控,但需要修建相应设施,快速预冷也需要建冷库或采购冷冻设备,可加工的数量有限。许多笋农还是觉得硫磺熏简单,架上火就行,不需要技术,熏起来也快。”马边县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出路在哪里?
加强监管,联动处理,“不卷成本卷品质”
怎么才能杜绝硫磺熏竹笋?
首先是监管问题。古蔺县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反思了“执法难发现,群众都知道”的情况后,将积极创新策略,将护林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纳入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强化产地源头巡查,重点夜间排查山区简易黑作坊。
针对技术和成本问题,专家建议,农业技术部门还是要向笋农免费培训无硫保鲜技术(杀青冷冻、带壳预冷保鲜),现场示范。应扶持产区建设小型冷库、预冷设施,降低农户冷链成本;扶持合作社统一加工,集中杀青、冷冻、气调包装,分摊设备投入。
对此,马边县林业局负责人表示,马边县很快将发布竹笋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鼓励笋类食品加工企业建设和购置煮笋、无硫烘烤、杀青、杀菌、马口铁罐装、冷冻库设施设备,优先争取资金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等。
“消费者更关注产品的价值,只要价值高于价格,即使价格贵一点,不一定影响产品销售。”宁夏枸杞协会会长郝向峰表示,多年前宁夏枸杞有过硫磺熏制的个别现象,但近年来,政府引导、市场监管,通过技术创新、观念改变,企业、农户逐渐树立了“不卷价格卷品质”的思路,现在已看不到“硫磺熏枸杞”的情况。借鉴这种方法,相关地方应帮助笋农和企业拓展高端销路,引导其远离只要成本不要品质的粗加工思路。
引进食品深加工企业,也是促进竹笋加工绿色转型的一个方法。据了解,马边、古蔺都已经建立了竹笋深加工企业。“产能还无法消化本地产的竹笋”,马边县负责人透露,目前正在联系北京等地几家大型企业,商谈鲜笋直接供应合作。一旦合作达成,将相应建设小型冷库、预冷设施,直接改变竹笋的加工方式。
“硫磺熏竹笋不只是马边有。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希望不同地方联动处理。”马边县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替代措施虽然成本高,但并非完全不能接受。如果马边的笋农不用硫磺熏,其他地方仍用硫磺,马边的竹笋因成本高卖不动,老百姓还会“铤而走险”用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