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备案工作有关要求》,相较于此前,本次更新对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中间试验备案材料要求进行了调整,重点减少非必要说明性材料。以下仅针对饲料用转基因微生物进行分析,具体变化如下:
PART.1
申请材料变化
1)精简备案内容,保留关键指标和试验方案等。不再要求申报单位提供工作意义和目的、国内外研究进展等资料,备案材料中不再要求提交 Access 系统相关信息及安全性评价部分资料。
2)对于已报备的转化体新增地点及续申请,仅需提供新增试验地点相关资料即可。
3)新增农业转基因生物中间试验承诺书,要求申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并要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本区域内中间试验事中事后监管。虽然备案材料进行了精简,但通过新增承诺书形式进一步强化了申报单位主体责任,体现了监管模式由材料审核向过程监管和责任落实并重方向转变。
PART.2
流程变化
1)此前,备案办理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此次更新后,备案办理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若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在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反馈备案意见反馈表。
2)此前,通过EMS邮寄中间试验备案批件(纸质版)至申报单位,并抄送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此次更新后,将通过邮件反馈中间试验备案批件(电子版)至申报单位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