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根据最新法规标准及本问答,调整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到期日标示、致敏物质提示、奶源标注等内容的,是否需要申请变更注册?
- 日期:2026-10-13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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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法规标准及本问答,调整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到期日标示、致敏物质提示、奶源标注等内容的,是否需要申请变更注册?依据《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变更有关事项的公告》,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企业根据最新法规标准及本问答,调整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标示、致敏物质提示、奶源标注等内容,不涉及产品配方注册一致性的内容变化,不需要申请变更注册。但是,依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的规定,生产企业应将调整后的标签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上市产品的标签应与产品配方注册及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文章来源:antion
文章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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