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随着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有力地推动着食品行业的发展。不同于中国,在澳新,食品添加剂不包括加工助剂,它们和维矿物质都属于“添加到或存在于食品中的物质”(Substances added to or present in food),本期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澳新的食品添加剂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标准
澳新与食品添加剂有关的标准主要为《澳新食品法典》(Food Standards Code)的基础标准1.3.1 食品添加剂及其附表中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编码和具体用于各类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物质目录,详细请见下表。
二、定义
澳新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在标准1.3.1中表述如下:
1)具有列在附录14中的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物质,包括调节酸度、抗结块、抗氧化、膨胀、固色、乳化、增味等作用的和;
2)列在附录15中可用于各类食品的物质,添加量为GMP的添加剂、着色剂和允许最大水平添加的着色剂;或者一种非传统食品和经过浓缩的、精炼的、合成的具有列在附录14中的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物质。
三、管理
食品添加剂等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澳新实行审批制度,申请人提出申请(Applications to change the Code),申请需经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审批后并列入相应清单中才会批准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使用。FSANZ在批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之前会对其进行安全评估。澳新食品标准局的安全评估过程遵循国际公认(食品法典)的模式,包括化学品的危害(安全)评估和膳食暴露(消费水平)评估,只有在能够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可能产生有害影响的情况下才会批准。
四、在配料表中的标示
食品添加剂在配料表中主要用两种形式标示,第一种标示方式为若食品添加剂可归类于附录7中的一个类别,则可标示为“类别名称(编码)”或“类别名称(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添加剂的编码和名称需符合附录8的要求;第二种标示方式即可以直接标示附录8中的名称。
来源:中食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