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各政府监管机构陆续发布了一些食品相关的重要法规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公告。其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署2023年度重点立法任务、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管理的公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桃胶等4种新食品原料、丝氨酸蛋白酶等3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落地法规,中食安信对2023年4月份发布的重点法规、标准以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简单解读,同时对本月发布的食品相关法规标准等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署2023年度重点立法任务
为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市场监管总局部署2023年度重点立法任务,立法任务重点围绕优化公平竞争环境、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三品一特”安全责任、加快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等四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在推进制修订的21项法律、行政法规中多条与特殊食品相关,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
二、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管理
由于网络上就食品添加剂讨论争议不断,最近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相关公告,来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定并实施食品添加剂采购控制要求,采购时按规定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设专柜(位)贮存食品添加剂,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分开存放。按照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使用食品添加剂,存在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情形的,应当及时清理。
规定要求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量,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不应当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国家禁止在餐饮业使用的品种,倡导采用适当方式公示餐饮食品加工制作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三、桃胶、丝氨酸蛋白酶等多种“三新食品”征求意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桃胶、油莎豆、肠膜明串珠菌乳脂亚种、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等4种新食品原料,丝氨酸蛋白酶等3种食品添加剂申请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分别为2023年5月22-23日。
桃胶(Peach gum)来源为蔷薇科桃属植物桃树(Prunuspersica(L.)Batsch),是以桃树分泌的胶状物为原料,经采摘、分选、晾晒、清洗、干燥等工艺制得,推荐食用量≤30克/天,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经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油莎豆(Tiger nut)来源为莎草科莎草属植物油莎草(Cyperusesculentus L. var. sativus Boeck.),食用部位:地下块茎,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规定执行。
肠膜明串珠菌乳脂亚种(Leuconostoc mesenteroides subsp. cremoris)拟批准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使用范围包括乳及乳制品、果蔬制品、谷物制品的发酵加工,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Pyrroloquinoline quinone disodium(PQQ)salt)以食葡萄糖食甲基菌(Methylovorus glucosotrophus)为菌种,经发酵、提取、纯化、结晶、干燥等工艺制成,推荐食用量≤20毫克/天,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饮料(40mg/kg,固体饮料按照冲调后液体质量折算),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丝氨酸蛋白酶(Serine protease),来源及供体为地衣芽孢杆菌(Bacillus licheniformis)葱绿拟诺卡氏菌(Nocardiopsis prasina)拟列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乳酸钙、三赞胶等食品添加剂拟扩大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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