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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GB 13102-2022)解读及对照表

  • 日期:2022-08-02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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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发布GB 1310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中食安信将即将实施版本与现行版本内容进行比较,就其主要变化、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解读如下:

GB 1310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涵盖了食品工业用浓缩乳,以及淡炼乳、加糖炼乳、调制炼乳等各类炼乳产品,标准名称调整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


一、扩大了标准的覆盖面,细化了产品定义


GB 13102-2022将范围由“适用于淡炼乳、加糖炼乳和调制炼乳”,改为“适用于炼乳和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增加了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的品类,定义为“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经浓缩等工序只去除部分水分制成,用于食品工业原料的产品,包括浓缩牛乳、浓缩羊乳。”此外,将淡炼乳和加糖炼乳分为全脂、部分脱脂和脱脂三种,使产品分类更清晰。同时,产品定义中增加了“脱脂或不脱脂”的工艺表述,增加了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的定义。


二、对感官要求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对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的色泽、滋味、气味和状态要求,细分了对液体产品和粘稠状产品的组织状态要求,增加了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的检验方法。


三、对理化指标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对淡炼乳、加糖炼乳的非脂乳固体要求,其中,部分脱脂淡炼乳的非脂乳固体应≥17.5 g/100 g,部分脱脂加糖炼乳的非脂乳固体应≥20.0 g/100 g,补充说明“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应以氮(N)6.38。”删除了对调制炼乳的酸度要求,补充说明“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应以氮(N)6.25。新增了对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的理化指标要求。此修订便于企业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四、修订了微生物相关要求


GB 13102-2022指出“经热处理的食品工业用浓缩乳,以及加糖炼乳、调制加糖炼乳,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删除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沙门氏菌的限量要求,指出“加工中不进行热处理的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19301的规定。”


五、新增了对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的贮存和运输以及标签标示要求


相较现行版本,GB 13102-2022增加了“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应在冷藏或冷冻状态下贮存和运输,应在包装或说明书上明确标示‘热处理工艺’或‘非热处理工艺’。”的要求,便于企业了解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的贮存和运输条件以及如何正确进行标注。

总之,GB 13102-2022针对市场上日益增多的低脂、脱脂炼乳产品以及乳品行业新原料形式(食品工业浓缩乳)的出现,各类炼乳产品,有利于企业更好地了解各类浓缩乳制品的定义,同时,对感官、理化、微生物指标进行修订,更加便于企业实际生产操作,利于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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