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学院

【原创】GB 10769-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解读

  • 日期:2025-04-11
  • 来源:
  • 阅读:646
  • 手机看

PART.1

修改了范围、术语、定义和产品分类的描述

为了进一步明确法规的适用范围,GB 10769-2025的适用范围更改为“适用于6~36月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术语中更新了较大婴儿定义,尽可能的规避因适用人群概念模糊而带来的风险。

定义中根据我国居民最广泛的食用谷物类别列举了谷物种类,将主要原料的举例调整为大米、小麦、小米等。此次修订依据市售谷类辅助食品谷物含量,并参考国际相关标准,将谷物干物质占比调整为50%。

在产品分类的描述中,将“即食谷物辅助食品”纳入“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并优化了其定义表述。不仅如此,产品分类中增加具体的产品类别的描述,如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增加了“如饼干、磨牙棒、其他”,便于更清晰地辨别食品类别。

PART.2

原料要求中添加了禁止使用的原料

GB 10769-2025中增加了“不应使用蜂蜜”的要求,扩大了禁止使用的原料范围。

PART.3

修改了基本的营养成分指标和可选择的营养成分指标及部分限值

对于基本的营养成分指标:增加了维生素B1和钙的上限值;对于“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和“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维生素C由可选择的营养成分变更为基本的营养成分

对于可选择的营养成分指标:调整了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叶酸、泛酸、生物素等的上限值;增加了可选择营养成分镁和烟酰胺,删除了营养成分碘,更加细化了成分指标种类及其限制范围。

PART.4

细化了能量、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素的要求

GB 10769-2025增加即食食品的能量要求,即“当该类食品为即食状态(液态或半固态),其能量值应≥335kJ/100g(80kcal/100g)”;补充了碳水化合物的计算方式,即“碳水化合物含量也可采用加和的方法计算,分别测定淀粉、糖的含量并进行相加”;将膳食纤维的能量系数由“碳水化合物能量系数的50%”修改为8 kJ/g,与GB 28050-2025保持了一致;明确“当标签中不标示膳食纤维时,碳水化合物的计算可无须减去膳食纤维”,为更明确的计算能量值提供了更详细的准则和依据。同时还补充了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使用维生素C、维生素A、维生素D、铁、锌时的含量要求。

PART.5

修改了碳水化合物的添加种类和添加量的规定

删除蜂蜜作为碳水化合物的来源,这一要求也和原料要求中“不应使用蜂蜜”保持了一致,同时对可使用的糖类总限量值进行了下调,修改为≤0.6g/100kJ(2.5 g/100kcal),同时还删除了果糖添加量的单独要求,进一步限制了碳水化合物的添加种类和添加限值,降低了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中含糖量。

PART.6

修改了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限量标准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原则》的要求,去除了原标准中污染物、真菌毒素、沙门氏菌单独设置限量的要求,修改为引用相关通用标准。同时增加罐装即食谷类辅助食品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的内容。

PART.7

修改检测脲酶活性的适用范围

GB 10769-2025中将“含有大豆成分的产品”修改为“以大豆或大豆制品作为蛋白来源的产品”,要求这类产品中脲酶活性为阴性,此设定更加科学合理。

PART.8

增加了包装要求

新增“包装”要求,“可以使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二氧化碳和/或氮气作为包装介质”。为企业包装技术给出了法律法规的指导和依据。

GB 10769-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将于2026年3月16日正式实施。它紧密结合中国婴幼儿的营养需求,精准补充其生长发育所必需的营养成分,为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的生产与监管提供了更为详尽、细致的指导规范。

来源:中食安信



中食安信是一家专业服务于食品行业的法规咨询机构,致力于为全球食品行业客户提供食品标准法规咨询、食品相关报批注册、食品合规管理系统、食品行业信息服务等全方位、全流程的食品合规管理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10-5130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