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生产销售适合老年人食用的食品,促进老年食品行业的发展,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益。2018年11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食品的标准及规格》修订告示第2018-98号,新增老年食品的定义;2019年1月31日,食药处发布《食品的标准及规格》修订告示第2019-7号,增加了老年食品的生产、加工条件包括营养成分、硬度等,以及老年食品的规格要求。此后经过多次修订更新,形成了现行的老年食品的标准及规格。
《食品的标准及规格》第2023-56号中第3章规定了销售标示老年人为食用对象的食品(即老年食品)的标准及规格,包括定义、生产加工标准及规格。具体内容如下:
01 定义
“销售标示老年人用的食品(老年食品)”指在“《食品的标准及规格》第5章 各食品类别的标准及规格”中1.饼干类,面包类或年糕类~24.其他食品类(不包括其他加工品类)的食品中标示老人为食用对象的食品,为助于老人摄入或消化食品从而调节食品的物理性质或处理成容易消化的成分或形态,调节产品营养成分进行生产加工的食品。
02 生产、加工标准
1)需考虑老年人进食、消化、吸收、代谢、排泄等能力进行生产加工;
2)为防止微生物引起的危害发生,水果和蔬菜类在充分清洗后使用可以作为食品添加使用的杀菌剂进行杀菌后需用清水充分清洗(不包括削皮食用的水果和蔬菜类及清洗后进行加热操作的水果和蔬菜类);
3)使用肉类、食用蛋或动物性水产品为原料时,应加热至充分成熟(仅限不在进行其他加热操作食用的产品);
4)为帮助老年人摄入食物,生产加工过程中需要满足如下内容:
①每100g产品中蛋白质、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核黄素、烟酸、钙、钾、膳食纤维中3个以上营养成分需按照《食品的标准及规格》第8章 一般实验法附表12中12.10“韩国人营养素摄入标准”中成人男性65-74岁推荐摄入量或充分摄入量的10%以上的要求进行原材料的选取组合或营养成分的添加。但如产品标明适用特定对象的特征性别及年龄群,可以使用对应人群的营养素摄入标准,老年营养配方食品依据《食品的标准及规格》第5.10.10-73)内容进行生产。
②为便于老年人食用,产品硬度需在500000 N/㎡以下。
03 规格
⑴大肠菌群:n=5,c=0,m=0(仅限杀菌产品)
⑵大肠杆菌:n=5,c=0,m=0(仅限非杀菌产品)
⑶硬度:500000 N/㎡以下(仅限硬度调节产品)
⑷黏度:1500mpa·s以上(仅限硬度在20000 N/㎡以下的黏度调节液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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