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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关于欧盟的营养声称与健康声称

  • 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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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为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保护消费者免受误导信息的侵害,于2007年制定了Regulation (EC) 1924/2006《关于食品营养与健康声称》的法规,法规中设立了使用营养和健康声称的一般原则,建立了健康声称的授权流程,并要求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对任何健康声称进行科学评估,确认其安全和合理性后才能被授权在欧盟使用。

Regulation (EC) 1924/2006中将食品中的声称分为营养声称(Nutrition Claims)和健康声称(Health Claims)两类,中食安信汇总整理两种声称类型和前提,供大家参考,具体内容如下:



1. 营养声称(Nutrition Claims)

营养声称是指陈述、建议或暗示食品具有特定有益营养属性的声称。这些声称基于食品提供的能量、所含或所不含的营养物质或其他物质。任何食品经营者都可以在食品标签上使用营养声称,前提是满足Regulation (EC) 1924/2006 附件 1 中的声称条件。营养声称有“低脂”、“高纤维”或“无糖”等共计30种,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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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健康声称(Health Claims)

健康声称是指食品与健康之间存在关系的任何声明。这些声称可以进一步细分为:

  • 一般性健康声称,比如涉及身体的发育、成长等;

  • 降低疾病风险声称/ Risk Reduction Claims,法规中将疾病风险降低声称定义为“显著降低人类疾病发生的风险因素”。有益的生理作用应理解为减少(或有益改变)人类疾病发生的风险因素,而非减少疾病的风险。例如:“植物甾烷醇酯(plant stanol esters)已被证明可以降低血液中的胆固醇。血胆固醇是冠心病进展的一个风险因素”。

  • 涉及儿童发育与健康的声称,该健康声称仅涉及儿童的成长和健康,且科学论证仅适用于儿童,论证中包括对儿童进行研究的数据。也包括涉及胎儿发育的声称。


2.1 健康声称的基本原则


所有健康声称都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不得造假,言语模糊或有误导性,且必须经过科学证实。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进行了此评估以确保对健康声称进行统一科学评估。

法规规定,只有在按照最高标准进行科学评估之后,健康声称才可获得授权,并在欧盟使用。声称的证实必须基于公认的科学证据,所有可用科学数据都要考虑其中,并进行权衡。在提及营养或食品对总体健康或健康福祉的宽泛、非特定益处时,必须随附欧盟授权清单中的特定健康声称。因此,必须为每份有益效果的声称准备一份授权申请。


2.2 健康声称的管理模式


为确保欧盟内部市场的有效运行,保护消费者,欧盟对健康声称采取了名单制管理模式,列入名单内的健康声称允许标示在欧盟范围内上市的健康声称食品上。基于普遍接受的科学证据论证和能够被消费者容易理解的原则,432/2012/EU文件中明确了健康声称的名单。名单内容包括:(1)食物或食物成分;(2)健康声称具体描述;(3)使用条件和限制使用范围;(4)健康关系;(5)EFSA科学意见;(6)法规依据等。此清单是不包含降低疾病风险声称和儿童发育与健康的声称。

对于降低疾病风险以及对儿童发育与健康有关的健康声称和基于最新科学证据的一般性健康声称,需经欧洲食品安全局(以下简称EFSA)进行审评并经欧盟委员会批准,批准后会更新到欧盟健康声称登记册/Register of Health claims中。

对于新健康声称的申请人还可以申请数据保护。如果申请的健康声称得到(未发表的)专有数据的支持,并且如果没有此类专有数据就无法证实,则申请人可以要求对此类数据提供五年的保护。这使食品企业在使用授权声称方面相较竞争对手更具有优势。

此外,为避免重复研究,欧盟对未获批准健康声称申请的食物或食物成分、健康声称具体描述、未获批准原因等信息也进行了公示。对标示健康声称产品的管理,欧盟各成员国多数采用备案管理模式,也有部分国家采用自行上市辅以上市后监管的模式。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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