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8日,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公布中华老字号复核结果的通知,共有33个省(市)的1000个品牌通过复核,附条件通过73个(要求在6个月内予以整改),移出55个。商务部等部门于2023年1月6日联合印发的《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提出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避免一些企业在获取中华老字号荣誉后只想“吃老本”。据统计,复核通过的中华老字号中近六成为饮食类,包括食品加工类,烟酒茶、调味品等等。中食安信通过整理“中华老字号”相关法规内容及标识使用规定,为各企业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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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华老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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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提出“有进有出”动态机制
对于中华老字号的申报与认定,依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中华老字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
(二)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
(三)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原则上,商务部将同相关部门每3年认定并公布新一批次中华老字号名录。符合要求的企业应在规定日期内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参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中的要求。
对于中华老字号的复核,依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原则上每3年对中华老字号开展复核,对对复核中发现已经不符合中华老字号条件的,移出中华老字号名录、收回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权及牌匾,且两个申报周期(六年)不得再次申报中华老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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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规定
预包装食品类的“中华老字号”产品,除需符合GB 7718以及GB 28050的相关要求以外,想要标示中华老字号标志,还需符合《“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规定》中的相关要求。“中华老字号”标识适用于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或品牌(以下简称“中华老字号”企业)。未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或个人,不得使用“中华老字号”标识和文字。“中华老字号”标识在使用时,必须根据规定式样使用,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更改标识的比例关系和色相。“中华老字号”标识在印刷时,附着媒介的底色不得影响标识的标准色相,不得透叠其他色彩和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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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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