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中食安信将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版本内容做比较,就其主要变化和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解读如下:
01 修改了范围的描述 02 明确了每日份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应有独立包装和准确计量,明确规定食用方法和食用量 03 明确了禁止添加的原料 04 修改了必需成分、可选择成分指标中的表述,调整了营养素的范围值
征求意见稿将每日份含量的适宜人群年龄段范围由“6月~12月龄食用”和“13月~36月龄食用”合并为“6月龄~36月龄食用”,“37月~60月龄食用”修改为“37月龄~72月龄食用”。同时,调整了每日份辅食营养补充品中营养素的范围值。
另外,增加了原标准中无最大值营养成分的上限值,包括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泛酸、胆碱、生物素和维生素C。
05 明确要求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
征求意见稿中未对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致病菌限量进行单独罗列,而是直接引用通用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循通用标准要求,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指标要求。
结语 辅食营养补充品安全事关婴幼儿、学龄前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可以进一步防控辅食营养补充品安全风险,为辅食营养补充品提供更加细化的指导,并促进我国辅食营养补充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该标准仍处在征求意见阶段,辅食营养补充品相关企业可在2024年2月29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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