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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企业如何变更原保健食品批文中的糖源?

  • 日期:2022-05-25
  •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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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健康中国”和广大消费者对食用产品“减糖”健康需求,将已批准的保健食品开发无糖化产品,例如以木糖醇替换原产品原料中的蔗糖、冰糖等传统甜味剂。因为木糖醇是国家批准的合法食品添加剂,木糖醇进入人体后的代谢过程不需要胰岛素的参与,对血糖不产生影响,可以缓部分人群的血糖压力,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亦不会对产品的保健功能产生影响。现请示,一是能否在共用一个保健食品的产品批文下,存在有糖、无糖化两款产品(产品工艺、功能等两者一致)?二是开发的无糖化产品(仅是将“糖源”进行了改变),可否直接在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后,就可上市销售?

按照《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申请变更国产保健食品注册,涉及配方工艺等涉及产品技术要求的,需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申请,并依法提交相关材料。如为备案产品,可向原备案机关提出备案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说明和证明文件,经技术审评合格后,再行变更,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