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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份国际食品安全动态汇总

  • 日期:2017-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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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份国际食品安全动态汇总,由中食安信汇总质检总局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欧盟

欧盟制定食品中二噁英等取样和检测方法

2017年4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2017/644号法规,制定食品中二噁英、二噁英类多氯联苯(PCBs)和非二噁英类多氯联苯取样和检测方法,并废除EU 589/2014条例。EU 589/2014条例由EU 2017/644号法规的附件I-IV替代,附件I列出定义和缩写,附件II规定了官方控制抽验水平,附件III规定二噁英、呋喃、二噁英类PCBs的样品制备和检测方法,附件IV规定非二噁英类PCBs的检测方法及其要求,本法规拟于官方公报发布后20天生效。

欧盟修订食品中双苯三唑醇等的最大残留限量

欧盟委员会2017年4月13日消息,欧盟委员会4月7日发布(EU) 2017/693号法规,修订(EC) 396/2005条例附件II和附件III,修订食品中双苯三唑醇(bitertanol)、矮壮素(chlormequat)、吡螨胺(tebufenpyrad)3种物质最大残留限量(MRL),该法规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20天生效,原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在2017年11月3日前仍然适用,但甜椒/彩椒中吡螨胺的最大残留限量除外。部分残留限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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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美国公布了2016年酒精饮料抽样计划结果

2017年3月31日,美国联邦酒精及烟草税务贸易局(TTB)公布了2016年酒精饮料抽样计划(ABSP)的结果,每年TTB从市场购买酒精饮料进行实验室检测,从而对相关产品的标签进行符合性验证。一旦标签得到了TTB的认可,将无需通过申请或标签、瓶认证、豁免批准即可改变标签上的某些项目。此次采样收集了152个样品,共计发现了200个不符合项,其中68款不同的蒸馏酒精产品中识别出了87个不符合项,53款不同的麦芽饮料产品中识别出了72个不符合项,31款红酒产品识别出了41个不符合项。不符合项内容主要集中在强制性标识信息标识,健康声称表述,字号等方面。

美国公布2017年果蔬农残含量排名

美国环境保护组织(Environmental Working Group,简称EWG)对外公布“2017年果蔬农药残留含量排名名单”,菠菜“突出重围”跃升至榜单第二名。据悉,该份榜单以美国市场中畅销果蔬农药残留量作为评判标准,每年发布后,均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EWG的排名中,农药残留量由高到低的果蔬依次为:草莓、菠菜、油桃、苹果、桃子、芹菜、葡萄、梨、樱桃、西红柿、甜椒和土豆。其中,草莓被列为最脏的水果,含有至少20种农药残留物。上述这些果蔬中,许多不同的农药残留物的测试结果均为阳性,并且含有比其它农产品更高浓度的农药。梨和土豆是最脏果蔬列表的新成员,取代了2016年名单中的樱桃番茄和黄瓜。

相比之下,EWG评出的最清洁果蔬(农药残留量可能最少的果蔬)名单包括甜玉米、鳄梨、菠萝、卷心菜、洋葱、冷冻甜豆、番木瓜、芦笋、芒果、茄子、蜜瓜、猕猴桃、哈密瓜、花椰菜和葡萄柚。在这些食品上检测到的农药相对较少,测试发现它们的农药残留总浓度偏低。

美国更新减免多种食品农产品在特定环境下的进口规定

美国农业部3月31日在美国联邦公报发布通知,根据1995年“减少文书工作法”,美国农业部下属的农业营销服务局(AMS)将减免多种食品农产品的进口手续。根据美国1937年《农业营销协议法》第8e节规定,美国农业部在任何时间对橄榄、爱尔兰土豆、洋葱、番茄、榛子等食品发布等级、大小、质量等要求或进行具体法规修订时,都必须对进口的食品发布相同或类似的规定,而进口规定在国内相关法规或规定生效时有效。如果进口的产品用于加工、慈善救济事业、动物饲料或用作种子,则免除8e条规定。此次更新内容包括专门用来申报进口食品农产品免除8e条规定的SC-6表格和相关的网络录入程序,以及违反8e条规定的民事处罚等。

美国修订焦磷酸烯酮、制订罗克杀草砜的最大残留限量

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2017年4月18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最终条例,修订部分浆果和葫芦科蔬菜中焦磷酸烯酮(Pyriofenone)的最大残留限量,同时制订了除草剂罗克杀草砜(Pyroxasulfone)的最大残留限量。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限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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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布双环磺草酮的限量

2017年4月25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双环磺草酮残留限量(2017-08357)的通告,制定其在稻米及谷物中的残留限量为0.01ppm,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关反对意见或听证要求可以在2017年6月26日前提交。

 

英国

英国发布了肉类等原产地标签指南

4月20日,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发布了肉类、鱼和水产品原产地标签指南,其中肉类是指牛肉和小牛肉,碎肉(不包括牛肉和小牛肉),家禽、绵羊、山羊及猪肉。指南明确售卖给消费者及大型餐饮(餐厅、食堂、俱乐部、酒吧、学校及医院等)必须标识的原产国(地区)信息,梳理了饲养(养殖)、屠宰地(肉类)、捕获地及使用渔具的类型(鱼及海鲜产品)等信息的标识要求。


加拿大

加拿大发布了禁止部分氢化油用于食品加工的禁令

当地时间4月7日,加拿大卫生部宣布将禁止食品行业产生反式脂肪的主要来源——部分氢化油(PHO)用于食品,该项禁令将禁止所有使用PHO的食品在加拿大销售,这是继该国要求在食品标签上强制性标识反式脂肪及在加工食品中自愿标识反式脂肪最大含量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旨在将该类脂肪控制在尽可能低的水平。现加拿大卫生部就该项禁令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17年4月7日至6月21日。

 

加拿大修订烟草法案关于薄荷醇的规定

2017年4月12日,加拿大发布G/TBT/N/CAN/503/Add.1补遗通报,修改了烟草法案的附表中关于添加剂薄荷醇的内容,禁止在卷烟、简装烟和大部分雪茄(包括小雪茄,有接装纸的雪茄,独立包装且重量大于1.4g但小于6g的雪茄)的生产中使用添加剂薄荷醇(例如薄荷醇、L-薄荷醇和L-薄荷酮),同时也禁止在烟草产品包装上推广添加剂薄荷醇。此烟草法案将于2017年10月2日生效。

 

澳新

澳大利亚发布《行业准则-糖》的规定

澳大利亚联邦公报4月4日报道,澳大利亚总理当天签署了F2017L00387号公报,发布《行业准则-糖》的规定。该规定包括7大部分和1个附表,包括糖的代码、定义、对糖类作物种植者的要求、糖类质量要求、加工机械要求、供应合同要求和法律仲裁程序等。

 

澳大利亚调整部分进口水产品监管措施

2017年4月12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力资源部(DAWR)发布通告(IFN:07-17):自2017年4月19日起,调整隶属关税代码(ICS):03035900 90目录下进口水产品的监管措施,加强检验并检测组胺项目。进口水产品单位重量中含有鲭科(SCOMBRIDAE)、鲯鳅科(CORYPHAENIDAE)、蓝鱼科(POMATOMIDAE)、鲹科(CARANGIDAE)、鲱科(CLUPEIDAE)、鳀科(ENGRAULIDAE)、竹刀鱼科(SCOMBERESOCIDAE)成份大于300g/Kg的情况下,相关进口水产品将要实施“进口食品检查计划(IFIS)”措施。

 

澳新制定氟吡草酮等物质最大残留限量

2017年4月18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10-17号通报,制定氟吡草酮(Bicyclopyrone)、吡唑草胺(Metazachlor)、啶酰菌胺(Boscalid)、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吡氟菌酰胺(Fluopyram)、甲氧咪草烟(Imazamox)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并取消甲霜灵(Metalaxyl)和炔苯酰草胺(Propyzamide)在蔬菜及非动物源性食品、咪唑霉(Iprodione)在栗子、丙环唑(Propiconazole)在葵花籽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限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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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修订营养标签等

4月18日,澳大利亚政府联邦立法公报发布F2017C00342和F2017C00343号通报,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中的营养标签和特殊用途食品的规定。其中营养标签的修订内容包括营养标签的标注格式、每日摄入量要求、含咖啡因饮料的标注要求、婴幼儿食品的标注要求等。特殊用途食品的修订内容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能量、蛋白质、电解质、矿物质及维生素的要求和医疗、运动功能食品的部分物质的添加要求等。

 

澳大利亚修订《进口食品管理规例》的食品检验部分

4月19日,澳大利亚政府联邦立法公报发布F2017L00443号通报,修订《进口食品管理规例》的食品检验部分。修订内容主要为:1. 废除第9条中风险食品的“管制”定义,修改为: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根据法令第17条的规定,如果经过咨询,食品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高度或中度的危险,可以将特定食品归类为风险食品;2. 将17(3)(b)条中的“公共卫生”修订为“人体健康”;3. 在17(3)条中新增内容:以下情况下,食物的检验率可能会从正常情形降低至下列情况:(a)有合理理由相信该来源的食物是:符合适用标准,并不构成对人体健康的风险的;以及根据第(4)、(5)、(6)款连续批次进行检验而均达标的。

 

澳大利亚发布关于暂停进口生虾健康证明的补充通报

4月20日,澳大利亚发布G/SPS/N/AUS/412/Add.4通报,发布关于暂停进口生虾健康证明的补充通报,补充健康证明内容包括:进口商必须持有有效的澳大利亚进口许可证,其中包含满足修订的临时措施。还需要出口国的主管当局(CA)证明已经在出口国主管当局认可的处所处理了货物,并采取了相应的程序,以确保运输,加工和储存过程中的产品分离。此外,CA必须证明加工的生虾按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认可的抽样和检测方法检测发现没有白斑综合征病毒(WSSV)和黄头病毒(YHV),出口的虾是去头和去外壳的生虾。

 

日本

日本更新对输中国等8国水产品的要求

3月3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通报,修订对输中国、俄罗斯等8国水产品的要求。主要修订内容包括申请手续、卫生证书、电子信息处理系统应用、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检查要求等。

 

日本公布2017财年进口食品监控计划

2017年3月3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输发0331第1号和2号通知,发布关于2017财年进口食品监控计划的具体要求,其中命令检查和强化监控检查的实施时间均为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命令检查对象及内容包括附表1中的全部进口食品及依据表中的检测项目。另外,本通知以外的食品,在进口过程中发现有必要实施命令检查时,通过与企业情报科检疫所业务管理室联系探讨。其中:对中国实施命令检查的产品有:生海胆中副溶血性弧菌,菠菜及其制品中狄氏剂(包括艾氏剂)、异狄氏剂、毒死蜱,部分企业甜蜜素,GUIZHOU LEEFENG HEALTH PRODUCTS CO.,LTD 的产品的辐照。具体详见附表8-11。免除中国命令检查产品名单包括 :养殖活鳗鱼及鳗鱼加工品中恶喹酸,磺胺二甲嘧啶,养殖场名单见附表27-28。

强化监控检查项目包括附表1中公布的添加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病原微生物等;该通知还对畜产品、水产品、农产品的监控实施要领作了规定,对病原微生物、转基因、辐照等检测项目作了监控实施要领规定。

附表2中列明了对各国产品实施强化监控检查的名单,其中包括中国产芋头中毒死蜱、养殖鳗鱼中亚甲蓝等共计6种产品7个项目实施强化监控检查,产品名单详见附表2。附表3中列明了对各国生产加工企业中某产品实施强化监控检查的名单,其中包括中国产芋头中毒死蜱等9种产品15家企业实施强化监控检查,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表3。

 

日本解除对我国产孜然籽中丙溴磷的命令检查

2017年4月1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输发0411第1号通知:解除对我国产孜然籽及其简单加工品中丙溴磷的命令检查。该通知同时解除了对印度和孟加拉国的孜然籽及简单加工品中丙溴磷的命令检查。

 

日本解除对我国产养殖鳗鱼中亚甲蓝的强化监控检查

2017年4月1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0412第3号通知:解除对我国产养殖鳗鱼中亚甲蓝的强化监控检查。

 

日本修订部分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
2017年4月1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G/SPS/N/JPN/502至G/SPS/N/JPN/508通报,修订部分食品中吡虫啉(Imidacloprid )、四螨嗪(Clofentezine) 、调环酸钙(Prohexadione-calcium )、阿维菌素(Abamectin)、螺旋霉素(Spiramycin)、恶唑菌酮(Famoxadone)的最大残留限量。 部分限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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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订食品中农残等的检测方法

2017年4月1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419第1号通知,修订食品中农兽残和食品添加剂的检测方法。具体修订情况如下:第二章中农产品和畜产品的品目和分析对象化合物做部分更改,第三章对农产品中茉莉酮实验法做了更改;废除了畜产品和水产品中噻菌灵和5-丙基磺酰基-1H-苯并咪唑-2-胺的检测方法;追加畜产品和水产品中噻菌灵和阿苯达唑的检测方法。

 

香港

香港解除从湖南益阳沅江市进口禽肉及禽肉产品的禁令

香港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2017年4月13日发布消息称,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早前的禽流感事件已得到解决,食物安全中心解除从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进口禽肉及禽肉产品(包括禽蛋)到香港的禁令, 2017年4月13日起生效。

 

其他

新加坡2017食品(修订)法规4月1日正式实施

3月30日新加坡农粮兽医局(AVA)消息,新加坡2017食品(修订)法规将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法规内容包括:

1. 将新的食品添加剂和配料纳入食品法规,并且补充了现有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其中包括允许大麦β葡聚糖的健康声称。这些变化都符合国际惯例和贸易促进措施;

2.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铅的最大残留限量已经降低到0.01ppm,在白米中设立无机砷最大残留限量为0.2ppm;

3. 其他的变化包括11种农药不再使用在国际上的最大残留限量,允许预包装大米产品净含量使用克或公斤标注(如果适用),同时修订了芝麻油和葵花籽油的质量标准;

4. 2017食品(修订)法规可以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ava.gov.sg/legislation;

5. 从2017年4月1日起,所有的交易者在新加坡进口、制造和销售的食品产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配料和健康声称必须符合食品法规中的新规定。也提醒业界,确保在2017年4月1日后销售的食品符合要求。

 

巴西发布葡萄酒中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使用标准

2017年4月11日,巴西卫生监督局发布G/SPS/N/BRA/1239号通报,发布葡萄酒中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包括酸味剂、抗氧化剂、防腐剂、着色剂、稳定剂、酸度调节剂6类,加工助剂包括过滤剂、微生物控制剂、生物酶制剂、消泡剂、营养酵母5类,制定了使用限量和使用条件,并于2017年11月7日生效。

 

俄禁止1-苯基丙-2-酮作为香料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2017年4月21日,俄罗斯发布卫生和流行病学监测(控制)产品常见流行病学和卫生要求法规决定草案,对“卫生和流行病学监测(控制)产品常见流行病学和卫生要求法规”第二章“添加剂和调味剂”第22部分“食品安全要求”附件19进行修订,禁止1-苯基丙-2-酮用作食品香料用于食品生产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