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海关总署发布了1-6月的全国未准入境食品信息,中食安信根据所公示的信息,整理了2023年上半年全国未准入境食品的不合格原因,其中最突出的是“标签不合格”。因此,中食安信另外对进口预包装食品相关标签要求进行了整理。
一、2023年上半年未准入境食品不合格原因统计
2023年上半年,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共计1035批次,各月未准入境食品批次数量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2023年上半年进口食品不合格批次数量呈现上升趋势。
图1 2023年上半年各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批次数量
经统计,2023年上半年全国未准入境食品的不合格原因以“标签不合格”最为突出,其次是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货证不符等(见图2)。其他的不合格原因包括:未获检验检疫准入、微生物(包括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菌、致病菌等)不合格、超限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感官检验不合格、理化指标(钠、蛋白质、脂肪的部分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检出动物疫病、污秽腐败霉变、超过保质期、包装不合格、农药兽药残留、污染物(铅、镉、汞等)超标、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pCaMV35S、tNOS等)、非食用添加物(他达拉非、樱花叶等)等。
图2 2023年上半年全国未准入境食品不合格原因统计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1、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其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各类食品产品标准等。
2、特殊要求
(1)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进口食品应当在食品(不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2)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特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3)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和进口水产品的特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了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和进口水产品的特殊要求。
对于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产地国家(地区)、品名、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储存温度等内容,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出口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对于进口水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生产方式(海水捕捞、淡水捕捞、养殖)、生产地区(海洋捕捞海域、淡水捕捞国家或者地区、养殖产品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涉及的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含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独立冷库)名称、注册编号及地址(具体到州/省/市)、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年上半年未准入境食品不合格原因中标签不合格占比最大,所以,作为境外食品生产商、进口贸易商,应严格遵守我国相关食品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示的规定,必要时可进行合规咨询,以保证入境食品的标签标示符合我国法规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