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文章来源:www.antion.net
文章来源:antion.net答:文章来源:中食安信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中明确规定,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其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且可以注明产品中大于 2%脂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占总脂肪酸的质量分数)。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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