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投保”食责险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燕芳参加人大会议时带来了一份关于食责险的建议:加大食责险发展力度,健全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她建议,在食责险的强制力度方面,可以将相关规定中的“鼓励投保”改为“应当投保”。
周燕芳表示,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来看,其主要有四方面的制度设计,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建设,构建全面具体、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二是规定采用无过错责任或举证责任倒置,并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三是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把食品监管落实到资格许可、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食品产业链的每个环节;四是广泛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目前食责险已在上海、浙江、福建、山东、山西、河北、甘肃等多省市进行试点推行,但是投保率仍不足10%,远低于国外平均50%以上的投保率,且大多是因为出口需要。同时,目前市场上食责险主要承保对象是餐饮、配送类企业,对食品加工生产业,尤其是食品农业承保相对较少甚至没有。保障范围也局限于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赔偿,而对食品召回费用等鲜有涉及,很难满足大型食品企业的需求。
在加大食责险的强制力度方面,周燕芳认为,鉴于食品行业情况复杂,针对不同风险特征对象不宜按统一条款强制投保。可先从食品销售与餐饮服务企业开始强制投保试点,也可在婴幼儿食品、牛奶及基本食品的范围内进行优先试点。同时,可以将相关规定中的“鼓励投保”改为“应当投保”,还可仿效交强险的做法,餐饮与食品消费企业必须从保险公司取得强制责任保险凭证,方可办理许可和年检手续,未投保强制责任保险的企业或个人不得进行食品经营。此外,还建议成立固定机构负责食责险的实务操作,包括制定统保方案、企业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细则、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认定以及赔偿标准等。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也建议,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等责任险市场化实施机制,引入保险机构重点参与食品安全等保险的强制实施工作。
对假冒伪劣产品加大惩罚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华润雪花啤酒(湖南)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小兵建议,要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特别是食品药品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包括经济方面的处罚和对主要责任人的处罚,要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加强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
全国人大代表陈瑞爱:尽快梳理保健食品市场管理的政策空白点,建立从原料到生产再到市场流通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对虚假宣传的生产企业,要列入“诚信黑名单”。
建议建设一体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崔贵海表示,对农副产品的监管,还需要做一些调整,从食品源头的安全,加强监管。他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对农副产品统一制定一部食品安全法,对违法食品生产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从重处罚。他建议应该加强一体化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火墙”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二商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唐俊杰建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处置机制,制定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组织学生代表或者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注重听取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建议。
严格禁止家庭私厨以及没有实体店的从事网络外卖
全国人大代表华茜指出,不少以私房小厨等标榜自制美食的商家,大多没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行业相关证件,得不到有关部门监测,有些甚至没有实体店。建议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严格禁止家庭私厨以及没有实体店的从事网络外卖。
采购、厨师长、供应商都应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对于中小餐饮企业监管困难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严琦表示,要追踪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需要经过查证产品进出台账、追溯系统、索票索证等环节。实际上,真正的源头在生产的厂家。目前很多大型的餐饮包括酒店都有采购部门,严琦建议把采购部门负责人、厨师长和供应商都列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把餐饮企业的法人代表列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