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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复合膨松剂是否应执行GB 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 日期:2021-10-11
  • 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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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膨松剂是否应执行GB 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GB 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规定了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命名原则、基本要求、感官要求、有害物质控制等内容,是对所有类型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GB 255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是专门针对复合膨松剂类的产品制定的标准,其产品要求满足GB 26687-2010基本要求外,还规定了二氧化碳气体发生量、加热减量、硝酸不溶物等指标,该标准对复合膨松剂类产品更具有适用性和针对性,更有利于满足监管的需求,因此食品添加剂复合膨松剂产品应执行GB 25591-201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