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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解读食品用菌种安全性评价试验清单

  • 日期:2025-04-28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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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菌种安全性评价程序》(GB 31615.2—2025)等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GB 31615.2的发布,为菌种申报与监管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确保其在食品中的安全性、稳定性与合规性。该标准将于2026年3月16日实施。中食安信汇总食品用菌种所需开展的试验清单,供企业参考。

食品用菌种安全性评价试验清单

根据GB 31615.2的要求,对食品用菌种进行安全性评价时,需综合分析国内外使用历史及安全性资料,结合全基因组测序结果,考察毒力基因、耐药基因和毒素产生相关基因等。同时,开展动物致病性试验、耐药性试验、产毒试验以及必要的毒理学试验和其他活性物质测定,全面评估菌种的安全性。

序号

项目

目的

1

菌种鉴定(表型和基因型)

确定菌种生物学特征和种属信息

2

全基因组测序

对菌种进行全基因组测序,分别获得其基因组框架图和完成图(藻类除外)

3

全基因组测序分析

毒力基因分析

基于全基因组测序数据对毒力基因、耐药基因、毒素产生相关基因等进行综合分析。

耐药基因分析

4

动物致病性试验

对菌种是否存在致病性进行的动物试验

5

耐药性试验

对细菌菌种进行耐药性试验,同时结合全基因组测序获得的基因组完成图中耐药基因携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6

产毒试验

1. 细菌菌种:根据全基因组测序的基因组中产毒基因携带及表达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开展产毒试验;

2. 真菌菌种:按照GB 31615.2附录F中规定的方法进行真菌毒素含量的测定;

3. 放线菌产生的抗菌物质或藻类产生的藻类毒素应按照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或其他等效方法进行检验。

7

毒理学试验

1.对国内外均无食用习惯的菌种,应进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致病性试验、3项遗传毒性试验、90天经口毒性试验、致畸试验和生殖毒性试验。仅在国外个别国家或国内局部地区有食用习惯的菌种,应进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致病性试验、3项遗传毒性试验、90天经口毒性试验;

2.已在多个国家批准食用的菌种,可进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致病性试验、2项遗传毒性试验。其中,2项遗传毒性试验包括细菌回复突变试验和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3项遗传毒性试验按照GB 1519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中规定的遗传毒性试验组合进行。

8

遗传稳定性

包括1个生产周期内最多传代次数2倍以上代数的菌种关键指标或特征的遗传稳定性资料。

9

D-乳酸检测

针对直接添加到供1岁以下婴儿食用食品中的菌种,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或其他等效方法进行D-乳酸的测定。

10

溶血活性物质或相关代谢产物检测

针对具有溶血活性或可产生其他代谢产物的菌种,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或其他等效方法进行溶血活性物质或相关代谢产物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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