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快讯

【问答】食品生产企业更换名称,旧包材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 日期:2023-05-09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阅读:687
  • 手机看

请问食品生产企业更换企业名称,旧包材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有过渡期6个月,自变更起,是否可以继续生产6个月,还是所有旧包材在6个月内全部废弃?

本着节约资源、合理使用的原则,同一市场主体在企业名称变更后,新旧包装混合使用的过渡期为6个月,自食品生产者企业名称变更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