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老人买保健食品的注意了!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商家虚假宣传保健食品
能 “预防阿尔茨海默症”
被判处10倍赔偿
案情回顾:
“进口神药”竟是三无产品
消费者杜老先生从某食品商行购买了3瓶保健食品,该食品商行宣称该商品为进口产品,并具有“增强免疫力、活化细胞、预防阿尔茨海默症”等功效。但杜老先生发现该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没有进口代理商,还含有禁止添加的成分,认为该食品商行存在虚假宣传。杜老先生将某食品商行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该食品商行返还购物款、支付商品价款十倍的赔偿。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
涉案商品无中文标签、进口代理商信息及检验检疫标识,且未取得保健食品或者药品批文,宣传内容超出普通食品的功能范畴,易使消费者误认为涉案商品具有特殊品质或者医疗效果,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该食品商行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提交合法来源凭证,属于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解除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同时该食品商行应当承担向杜某退还商品价款并按照个人生活所需部分商品价款为基础给予10倍赔偿。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副庭长逯遥表示,本案中,经营者实质是利用老年消费者健康的关切及对新型产品认知不足,进行误导性销售。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食品必须配有中文标签、载明代理商信息,且不得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涉案商品不仅包装全为外文、来源不明,其核心成分NMN在我国也未获准用于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经营者明知商品存在问题,仍以“原装进口”“代购正品”等话术进行宣传,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法构成“明知”销售不安全食品,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法院的判决
明确传递了三个司法态度
● “代购”不能成为规避食品进口监管和法律责任的借口;
● 食品宣传必须严守真实、合法底线,不得利用老年人对健康的焦虑进行功效夸大;
● 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依法可主张惩罚性赔偿,司法予以支持。
消费提醒:
● 广大老年消费者,在选购所谓“海外保健新品”时,应增强辨别意识,注意查验商品的中文标签、批准文号与合法来源,切勿轻信延缓衰老、预防痴呆等宣传。
● 子女也应主动关心父母的消费行为,帮助识别风险。商家须严守诚信,不得以“代购”“原装”为名行违法销售之实。
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
应注意核实产品宣传真伪
认准“蓝帽子”标识及批准文号
切勿轻信“健康讲座”“特效神药”
必要时可登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
市场监管总局和中消协
提醒老年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
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 一是注意警惕“免费”陷阱,避免被免费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免费礼品等诱导进入消费陷阱。
● 二是注意拒绝夸大宣传,果断拒绝违背科学常识、宣称具有“神奇疗效”“包治百病”的“保健食品”。
● 三是注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场、超市、连锁店或网店选购,避免通过街边小摊、无证无照小店、陌生人推荐等渠道购买。
老年消费防骗“四注意”
增强防范意识,不轻易相信他人
● 保持理性,不贪图小便宜。面对商家的“免费赠送”“低价促销”等诱惑,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落入消费陷阱。
● 核实信息,不轻信宣传。对于保健食品、理财产品等的宣传内容,不要盲目相信。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如咨询医生、查询相关部门网站等方式,核实产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谨慎交友,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随意向他人透露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重要个人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学习消费知识,提升辨别能力
● 关注消费资讯。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等发布的消费警示和消费知识,了解常见的消费陷阱和防骗技巧。
● 参加消费教育活动。积极参加社区、消协等组织的消费教育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提高自身的消费素养和辨别能力。
● 向家人请教。遇到拿不准的消费问题,及时与子女、亲友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理性消费,按需购买
● 制定消费计划。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前,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能力,制定合理的消费计划,避免冲动消费。
● 比较选择。对于同类型的商品或服务,要进行多方面比较,包括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
● 保留凭证。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索要并妥善保管好购物发票、合同、收据等消费凭证,这些凭证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遭遇骗局,及时维权
如果遭遇消费骗局,要第一时间采取行动。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如果涉及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