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海市监处罚〔2023】370号;
案件名称:宁波澳纽印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发布食品广告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宁波澳纽印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武佳盈: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在名为"澳纽印象优选商城”微信公众号的网店内上架并销售一款BLACKMORES SUGAR BALANCEI血糖平衡配方食品。2020年4月10日,当事人在名为"澳纽印象优选商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一篇"blackmores血糖平衡片怎么吃坚持吃能够有效调节血糖”的文章,并在上述文章中宣传了“BM血糖平衡片的功效;1、调节血糖平衡:降低胆固醇,减少糖尿病或突发心脏不适的风险;2、然烧脂肪,控制体重:降低胰岛素抗性,有助于碳水化合物和脂肪的消化;减少吃甜食的欲望,防止体重大幅增加;3、补充血糖代谢所需营养:补充因饮食和运动习惯改变而损失的血糖代谢所需营养;有助于调节食物代谢的能量产生以及运动过程中和运动后的代谢;4、减少患糖尿病和突发心脏不适的风险:可以改变因饮食和运动而引起血糖水平的波动”等广告内容。经查证,上述血糖平衡片属于普通食品,并非药品和医疗器械,且上述广告内容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使用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当事人作为广告主,当事人发布涉案文章的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案发为止,涉案广告的阅读量为98人次。当事人在案发后删除了上述广告内容和涉案商品,停止发布涉案广告,故当事人因发布涉案广告而产生的经营额和违法所得均无法查清。
经系统查询,当事人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食品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行政处罚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2、罚款2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