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一则关于食品包装标注“有机产品配料”的咨询与官方回复,引起了食品行业与消费者的关注。咨询者提出,若在食品生产中使用70%已获有机认证的玉米作为原料,成品是否可在配料表中标注“有机玉米”,或在包装上声明“添加70%有机玉米”?这涉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准确适用与食品标签的合规性判断。
问题的实质:是“有机产品”还是“含有机配料”?
首先需要明确,“有机产品”与“含有机配料的产品”在法律与认证层面属于不同概念。根据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只有最终产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才可以在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等表明产品为有机产品的字样。如果仅部分原料获得有机认证,而最终产品未获得认证,则不能宣称该产品为“有机产品”。
咨询中提到的情况——使用70%的有机玉米原料,但最终产品未获得有机认证——正属于后者。此时若在包装上突出“有机玉米”或“添加有机玉米”,可能因标注方式引发消费者对产品整体性质的误解,从而触碰合规红线。
法规依据:为何不能随意标注“有机”?
官方回复中引用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该条款明确禁止在未获有机认证的产品上标注“有机”、“ORGANIC”等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具体到本例,即便原料取得有机认证,若成品未获得有机认证,则不建议使用有机标识进行宣传。
对于生产企业而言,厘清“有机配料”与“有机产品”的边界,是标签合规的第一步。建议在策划产品标识时,务必先行确认最终产品是否获得有机认证,并严格按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及GB 7718等的要求进行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