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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份国际食品安全动态汇总

  • 日期:2018-07-31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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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份国际食品安全动态汇总,由中食安信汇总海关总署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欧盟:

【标准法规】欧盟发布进口饲料和非动物源性食品监控措施

2018年7月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2018/941号法规,发布进口饲料和非动物源性食品监控措施,其中对我国产枸杞中阿米曲拉、茶叶中唑虫酰胺加强官方监控,同时解除对我国产甘蓝实施的强化监控检查。本法规在其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第三天生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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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欧盟修订高效氯氟氰菊酯在大米等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

2018年7月6日欧盟官方公报消息,7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8/960,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396/2005号条例(EC)附件II和III,修订高效氯氟氰菊酯在大米等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该法规自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20日生效,所涉及的欧盟生产或进口至欧盟的产品(除羽衣甘蓝和大米外)自2019年1月26日起适用。部分修订的限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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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欧盟授权将鸡蛋清溶菌酶水解物作为新食品成分用于食品补充剂

2018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8/991,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2015/2283,授权将鸡蛋清溶菌酶水解物(hen egg white lysozyme hydrolysate)作为新食品成分用于成人食品补充剂,并修改欧盟委员会实施细则(EU)2017/2470附件,规定了在指定食品类别中该物质最大使用限量为1000 mg/天且产品标签需标识。本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生效。

【标准法规】欧盟授权将经紫外线照射提高维生素D2含量的蘑菇作为新资源食品

2018年7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8/1011,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2015/2283,授权将经紫外线照射提高维生素D2含量的蘑菇(Agaricus bisporus)作为新资源食品,并修改欧盟委员会实施细则(EU)2017/2470附件,规定蘑菇中维生素D2最高含量为20 μg/100g鲜重,同时明确了经紫外线照射提高维生素D2含量的蘑菇规范。本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生效。

【标准法规】欧盟授权将经紫外线照射的面包酵母作为新资源食品

2018年7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8/1018,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2015/2283,授权将经紫外线照射的面包酵母(酿酒酵母:Saccharomyces cerevisiae)作为新资源食品,并修改欧盟委员会实施细则(EU)2017/2470附件,明确了紫外线照射的面包酵母规范,本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生效。面包酵母作为新资源食品适用食品类别及酵母浓缩物中维生素D2含量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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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法规】欧盟批准裂壶藻油作为新型食品

2018年7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8/1032,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2015/2283,批准裂壶藻油(Oil from the micro-algae Schizochytrium sp.)作为新型食品,并修改欧盟委员会实施细则(EU)2017/2470附件,该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生效。具体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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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欧盟修订新食品清单

据2018年7月24日欧盟官方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7月23日发布实施条例(EU)2018/1023,修订实施条例(EU) 2017/2470《建立新食品清单》,对新食品清单内容主要修订如下:(1)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新食品的法规(EU)2015/2283,修改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No 1169/2011,废除(EC)No 258/97和(EC)No 1852/2001 等;(2)将来自细胞培养物的紫锥菊提取物等新增至新食品清单条目中;(3)修订(EU)2017/2470附件中有关海藻糖的来源规定,以及一些授权新颖食品的规格或使用条件。

【标准法规】欧盟就蛋膜水解产物作为新型食品的安全性发布意见

2018年7月23日,欧洲食品安全局发布10.2903/j.efsa.2018.5363文件,就蛋膜水解产物(egg membrane hydrolysate)作为新型食品的安全性发布意见。应欧盟委员会的要求,欧盟膳食、营养和过敏症科学小组(NDA)根据法规(EU)2015/2283提供关于蛋膜水解产物作为新型食品安全性的科学意见,蛋膜水解产物是一种水溶性的卵膜水解物,是通过对蛋壳薄层进行碱性处理而得到的,主要成分是弹性蛋白、胶原蛋白和糖胺聚糖。经过评估,专家小组得出结论,蛋膜水解产物作为新型食品在拟议的使用限量下是安全的,即作为食品补充剂,剂量为450mg/天,目标人群是普通成年人。

【标准法规】欧盟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法规适用商品规定

欧盟官方公报2018年7月26日消息,7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条例(EU)2018/1049,对欧盟议会和理事会(EC)No 396/2005《动植物源性食品和饲料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附件I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1)在第(EC)396/2005号条例附件I的B部分,插入了以下脚注注明“萝卜叶”条目与甘蓝相关联;(2)自2022年1月1日起,(EC)No 396/2005中有关甘蓝的MRLs适用于萝卜叶。该法规应在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3天生效。该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适用。

【标准法规】欧盟重新评估硫酸铝和酸性磷酸铝钠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

2018年7月27日,欧洲食品安全局发布10.2903/j.efsa.2018.5372文件,重新评估硫酸铝(aluminiumsulphates,E 520–523)和酸性磷酸铝钠(sodium aluminium phosphate,E 541)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经重新评估,得出结论:在目前的授权使用水平下,硫酸铝(E 520-523)和磷酸铝钠(E 541)不存在安全问题,即:硫酸铝允许作为加工鸡蛋和蛋制品等两种食品类别的食品添加剂并进一步限制使用,酸性磷酸铝钠仅允许作为精细烘焙食品的食品添加剂,并进一步限制使用。

 

美国:

【境外食品安全】美调查称全美超市80%肉类食品感染“超级细菌”

2018年7月3日环球网综合报道,据美国“侨报网”7月2日报道,非营利环境研究组织“美国环境工作组”(Environmental Working Group)新出炉的一份报告显示,美国超市近80%的肉类食品含有抗药性细菌,而这种细菌通常也被称为“超级细菌”(superbug)。“美国环境工作组”的此次调查发现,来自美国超市的火鸡肉类样品有79%含有“超级细菌”,而带骨猪排的为71%,碎牛肉为62%,鸡胸肉、翅膀和鸡大腿为36%。

【标准法规】美国农业部发布包装蜂蜜的原产国标签

2018年7月6日美国联邦公报消息,美国农业部市场服务局发布2018-14509号文件,发布包装蜂蜜的原产国标签,要求包装蜂蜜产品的包装商必须在英文中包含明显且不可磨灭的标签,并标明所有进口产品的原产国,无论产品标签是否使用经批准的农业部(USDA)标记或等级声明。新要求自2018年7月6日起生效。

【标准法规】美国修订甲氧磺草胺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限量

2018年7月10日,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环保署发布2018-14735号文件,修订甲氧磺草胺(Pyroxsulam)在苔麸谷物等食品中的最大限量。本法规于发布之日起生效,异议和听证请求必须在2018年9月10日前反馈。新修订的限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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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食品安全】美国沙门氏菌感染者达100人 疑因食用某品牌麦片

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7月12日表示,又有27人因感染沙门氏菌病而生病。此次疫情直到6月才通报,但自3月份以来,感染人数已增加到100人。据美国媒体早前报道,调查人员发现,家乐氏(Kellogg's)公司生产的一批叫做“Honey Smacks”的麦片有重大嫌疑。家乐氏(Kellogg's)公司随后宣布召回这批麦片,CDC也敦促民众扔掉或者退回这种麦片。目前,CDC和食品药物管理局正在与全国各州及地方卫生官员合作,进一步调查污染源。

【标准法规】美国修订氟啶虫酰胺在莴笋等食品中的最大限量

2018年7月23日,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环保署发布2018-15449号文件,修订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在莴笋等食品中的最大限量。本法规于2018年7月23日生效,异议和听证请求必须在2018年9月21日前反馈。新修订的限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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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美FDA对相关食品实施自愿性召回

美FDA网站7月24日消息。美FDA和蒙大利兹国际公司、紫树农场、花朵食品公司(Mondelēz International, Inc., Pepperidge Farm Inc. and Flowers Foods, Inc.)对有可能污染了沙门氏菌的某些产品实施自愿性召回。相关召回的食品包括各种蒙大利兹丽兹牌奶酪三明治、丽兹牌块状奶酪产品、某些紫树农场的金鱼牌产品、花朵食品公司的各种瑞士食品卷。FDA建议抛弃或向购买商店返还所召回的产品。召回的原因是相关食品具有潜在的污染风险,为谨慎起见就实施了召回。FDA正在调查该事件中潜在的风险,并密切监督是否有相关病患。FDA认为相关产品含有一种普通的乳清成分,就是这种乳清可能污染了沙门氏菌。

【标准法规】美国修订双氟磺草胺在苔麸谷物中的最大限量

2018年7月25日,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环保署发布2018-15916号文件,修订双氟磺草胺(Florasulam)在苔麸谷物中的最大限量。本法规于2018年7月25日生效,异议和听证请求必须在2018年9月24日前反馈。新修订的限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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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标准法规】加拿大批准冷结胶用于饮料等食品

2018年7月9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NOM/ADM-0119号通报,修改乳化剂、凝胶剂、稳定剂或增稠剂许可名单,批准冷结胶(Gellan gum)作为乳化剂、胶凝剂、稳定剂和增稠剂用于非标准乳制品和非标准化饮料,最高使用水平分别为0.15%和0.08%。

【标准法规】加拿大批准一种葡萄糖氧化酶用于面包等食品

据加拿大卫生部2018年7月18日消息,近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NOM/ADM-0120通告,修订《允许使用的食物酶清单》,批准里氏木霉RF11400产生的葡萄糖氧化酶用于一些面包产品、液体蛋制品和面食中,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加拿大卫生部经过风险评估认为,规定以下使用范围与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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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加拿大准许在部分产品中继续使用脂肪酸蔗糖酯

2018年7月18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NOM/ADM-0121号通告,修订《乳化剂、胶凝剂、稳定剂和增稠剂列表》,准许在非标准化乳饮料等部分产品中继续使用脂肪酸蔗糖酯(Sucrose Esters of Fatty Acids),该通告自2018年7月18日起生效。涉及产品及适用限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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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

【标准法规】澳新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2018年7月3日,澳大利亚农兽药管理局(APVMA)发布2018年第13号公报,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表20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拟新增苯嗪草酮(Metamitron)等多种农药在牛奶、哺乳动物肉等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拟删除甲维盐(Emamectin)等多种农药在茄子等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修订甲霜灵(Metalaxyl)等农药在罗勒等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部分修订限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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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食品安全】新西兰更新贝类毒素污染海域风险警告

2018年7月4日,新西兰初级工业部(MPI)发布贝类毒素污染海域风险警告,受污染的海域为整个坎特伯雷阿卡罗阿港。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称,该海域受检贝类样本毒素腹泻性贝类毒素含量0.16 mg/kg,存在食用风险。不要食用近期产自该海域的贝类。受影响的贝类包括贻贝、牡蛎、双壳贝(tuatua)、三角斧蛤(pipi)、双带蛤蜊(toheroa)、鸟蛤(cockles)、扇贝(scallops)、猫眼(catseyes)、小海胆(kina)以及所有其它的双壳贝类。

【标准法规】澳大利亚发布煮熟虾进口检查程序

2018年7月6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发布69-2018号公告,介绍煮熟虾进口检查程序。从2018年6月4日开始,该部门对煮熟虾进行随机密封检查以确保产品满足进口要求,进口条件为虾肉中蛋白质须凝固(没有生虾肉残留)、须随货附有主管当局签发的健康证明并证明上述要求;产品在指定地点接受检查,必须符合虾和对虾产品的2.5级要求;提交检查时需填写检查申请表格并通过电子发送给货物所在地的部门,被检查货物须保持密封完好;两名检验员将实施全程检查,检查持续时间至少为四小时,具体取决于要检查的产品数量和要采样的批次数量;在检查期间将采集产品样品,相关部门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不合格的进口煮熟虾产品将按要求采取销毁等相应措施。 

【标准法规】澳大利亚进口奶酪将需要进口商声明

2018年7月10日,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资源部(DAWR)发布了INF04-18号通告,自2018年8月8日起,未经巴氏杀菌的牛奶制成和不支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奶酪将引入进口食品检验计划(IFIS)进口商声明。

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资源部将会提供两份奶酪IFIS进口商声明:(1)进口食品检验计划-未经巴氏杀菌的牛奶制成的奶酪进口商声明(2)进口食品检验计划-不支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长的奶酪进口商声明。

【标准法规】澳大利亚发布进口食品检验抽样计划

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网站7月18日消息,澳大利亚发布进口食品检验抽样计划,目的是向进口商提供有关进口食品检验方案(IFIS)中的抽样工作信息。涉及向进口商提供食品抽样的数量信息,以及当对大量和/或冷冻食品、大规模食品进行抽样时如何获得进口商的帮助。该计划适用于所有食品进口商,条件是供检食品进行了安全性检测,并且符合澳大利亚食品标准。

【标准法规】澳大利亚发布对金枪鱼进行一氧化碳处理的边境控制措施

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网站7月20日消息。发布目的是建议进口商和经纪人对金枪鱼进行一氧化碳处理的检验、分析实施边境控制措施。该新的控制措施预计于2018年11月开始实施,具体准确实施时间将在未来几个月内进行确认。

表格:文件和标签要求、检测和允许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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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食品安全】新西兰更新发布贝类毒素污染海域风险警告

2018年7月27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更新贝类毒素污染海域风险警告,禁止在塔拉纳基(Taranaki)和怀卡托(Waikato)地区的北岛西海岸收集贝类。警告从怀卡托(Waikato)港口向南延伸到塔拉纳基(Taranaki)地区的奥哈韦(Ohawe)。警报还包括奥古特(Aotea)和卡维亚(Kawhia)港口,但不包括怀卡托港(Waikato)。该海域受检贝类样本毒素含量超出0.8mg/kg的安全限量,存在食用风险,近期不要食用产自该海域的贝类。受影响的贝类包括贻贝、牡蛎、双壳贝(tuatua)、三角斧蛤(pipi)、双带蛤蜊(toheroa)、鸟蛤(cockles)、扇贝(scallops)、猫眼(catseyes)、小海胆(kina)以及所有其它的双壳贝类。


日本:

【标准法规】日本发布《食品、添加剂等规格基准》部分修改告示

7月1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厚生劳动省告示269号,基于食品卫生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修改《食品、添加剂等规格基准》中关于清凉饮料水的部分内容。主要内容为:1. 修改了未进行杀菌消毒的矿泉水和进行杀菌消毒的矿泉水的成分规格:新设锑、亚硝酸盐氮标准值;取消锌的标准值;修改强化了砷、锰、硼的标准值。2. 修改了清凉饮料水的制造标准。但矿泉水类中锑、砷、锰、亚硝酸盐氮及硼的成分规格在六个月内仍可以参照原标准。

同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厚生劳动省告示270号,基于食品卫生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修改《食品、添加剂等规格基准》中关于豆腐的部分内容。主要内容为:1. 新设了常温保存豆腐的成分规格;2. 修改了豆腐的制造标准,新增了无菌填充豆腐的制造标准;3. 修改了豆腐的保存标准。

 

韩国:

【标准法规】韩国:健康功能食品制造商以白首乌和糙苏为食品原料时需检查真伪

据韩媒2018年6月27日消息,6月2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根据修改的《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发布了制定《健康功能食品原料真伪检验相关规定》的告示,自2019年1月1日起,健康功能食品制造商将白首乌及糙苏作为原料使用时,需辨别其真伪。该规定将白首乌和糙苏指定为需检查真伪的原料,且应检查是否混入其他原料。原料检验将由《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实施规则》规定的质量管理室或《食品、药品领域试验、检验等相关法律》规定的食品试验、检测机构实施。

【标准法规】韩国发布《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告示

6月29日,韩国部(MFDS)发布了第2018-53号告示,修改《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新设“镍”的标准及规格。新指定“镍”为食品添加剂,在加工油脂硬化工序中可用作催化剂。二是删除总则中部分条款、修改“合成香料”的许可物质名单。三是修改配方乳类等婴幼儿食品的规定以及硫酸铝铵等13种添加剂的使用标准。配方乳类等婴幼儿食品范围内增加“乳蛋白致敏婴幼儿配方食品”并修改“葡萄糖酸锰”等7种产品的使用标准。修改“硫酸铝铵”等5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产品的使用范围以及使用标准。修改L-半胱氨酸盐酸盐的使用标准,可用作香料,并将其登记到合成香料目录中。四是修改一般检测方法中氮定量法,增加使用蛋白质分析仪检测方法。 

【标准法规】韩国修订食品标准及规格

2018年7月13日,韩国食药部发布2018-54号公告,修订食品标准及规格。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修订不同类别深海鱼类的甲基汞限量标准;(2)制定海藻加工食品的生产和加工标准;(3)制定加工食品的无机砷标准。具体见:

【标准法规】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订单

2018年7月13日,韩国食药部发布了第2018-54号告示,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1. 修改食品原料的分类;2. 新设定以海藻类为原料的加工食品的生产加工标准;3. 设定加工食品中无机砷的标准;4. 设定了适用微生物标准的面包奶油(面包中充填或涂抹的奶油)的定义,修改即食、方便食品副溶血性弧菌的标准;5. 修改样品的采样、处理方法以及相关检测方法;6. 反映食品添加剂标准、规格的修改事项,对全部修改事项中的错误事项进行修改;7. 修改农产品中2,4-D等4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香港、台湾:

【境外食品安全】香港暂停进口法国瓦勒德瓦兹省禽肉及禽类产品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7月11日宣布,因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指法国瓦勒德瓦兹省发生低致病性H7N7禽流感,中心即时指示业界暂停从该省进口禽肉及禽类产品(包括禽蛋),以保障香港公众健康。

【标准法规】台湾地区修订美国等5个国家牛肉及其产品的进口规定

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301976号令”,修订《美国及加拿大牛肉及其产品之进口规定》、《日本牛肉及其产品之进口规定》、《瑞典牛肉及其产品之进口规定》、《荷兰牛肉及其产品之进口规定》,并自2018年6月30日生效。修改内容包括牛肉及其产品输入台湾地区应符合的条件、特定风险物质、输入时应检附日本官方主管机关所签发证明文件、依相关法规采取必要限制输入措施等。

【标准法规】台湾地区公告三氯杀螨醇等11种禁用农药名单

2018年7月26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防字第1071488593号公告,公布三氯杀螨醇等11种禁用农药名单及25%的乙酰甲胺磷等6种限用农药的使用方法及使用范围。其中三氯杀螨醇、8%甲基砷酸钙可湿性粉剂、甲基砷酸铁等9种农药,自2018年8月1日起禁止制造、加工、分装、进口、出口、销售及使用。35.2%甲基砷酸钠溶液及45%甲基砷酸钠溶液等2种农药,自2018年8月1日起禁止制造、加工、分装及进口,并自2019年2月1日起禁止出口、销售及使用。25%乙酰甲胺磷乳剂、75%乙酰甲胺磷水溶性粒剂、75%乙酰甲胺磷水溶性粉剂、50%乙酰甲胺磷可湿性粉剂及30%乙酰甲胺磷乳剂等5种农药,自2018年8月1日起删除用于水稻的使用方法及范围。8%乙菌利自2018年8月1日起删除其使用方法及范围。

 

其他:

【标准法规】印度修订食品标准及食品添加剂法规

2018年7月17日,印度食品安全与标准管理局(FSSAI)发布2018食品标准及食品添加剂法规,修订了2011食品标准及食品添加剂法规中第三章食品中添加物质的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1、增加加工助剂的内容,主要包括加工助剂的分类、使用范围、每日容许摄入量(ADI)、最高允许使用水平等要求。

2、增加附录C,规定了13种加工助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的允许的残留量。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6日。

【标准法规】葡萄牙为面包设定强制性最大含盐量

葡萄牙将对面包中含盐量设定强制性最大限值水平,该措施在未来四年内将逐步得以落实。2019年1月1日前,100克面包含盐量不超过1.3克,2020年1月前不超过1.2克,2021年1月前不超过1.1克,2022年1月前每100克面包中含盐量不超过1克。根据葡萄牙政府方面的数据,面包和烤面包是葡萄牙民众摄取盐分的最大来源。该法律草案将涵盖在葡生产、销售所有类型的面包,无论其制造国是哪里。夹肉和香肠肉的特色面包不受该最大盐含量水平值的约束。该规定是葡萄牙国家健康计划的组成部分,目的是减少主要食品中平均含盐量。

【标准法规】印度发布禁止将血红色素铁作为强化剂的补充说明

2018年7月23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禁止将血红色素铁作为食品强化剂的补充说明,针对2017年5月31日发布的“禁止将血红色素铁作为铁强化剂以任何形式用到任何食品中”(F.No.VIP Reference/Fortification/2017-FSSAI号)的通报补充说明,内容如下:强化食品法规中规定的食品不允许使用血红色素铁作为食品强化用途。

【标准法规】印度允许在营养强化牛奶现有标签上使用强化标识

2018年7月27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File No.1/Milk/FFRC/Foritification/FSSAI-2017指示文件,允许在维生素A或维生素D营养强化牛奶的现有产品标签上使用强化标识,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但产品须符合食品安全的所有其他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强化食品)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