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快讯

每周热点食品资讯汇总(8月15日-8月21日)

  • 日期:2016-08-21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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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食安信”微信平台发布的食安快讯内容,本文将最近一周发生的食品安全信息热点事件进行汇总以飨读者。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食药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通知

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问答

20158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以下简称《许可办法》,并于2015101日起施行。

 

食药总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19号)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果及其制品、保健食品等2类食品17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如期实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目标。

 

食药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下简称《资质认定条件》),现予印发。

 

质检总局:关于《质检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对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有关部门规章进行清理。经过清理,拟废止2件部门规章,修改9件部门规章。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示,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6917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张德江:食药监管机构改革不宜“一刀切”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如何?自20164月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兵分5路,深入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湖北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部分领域,包括监管体制机制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甚至需要继续探索的地方。

 

新华网:我们真的不需要“职业打假人”了吗?

工商总局近日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当中第二条的内容,引起了较多关注和讨论。其中提到“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这项有关“适用对象”的界定,也被认为是所谓的“职业打假人”将不再受消法保护。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成效显著

2010年以来,农业部组织制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农产品中5450项残留限量标准,使我国农药残留标准数量比之前的870项增加了4580项,为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强力支撑。

 

“小龙虾相关横纹肌溶解综合征”网络舆情专题分析

入夏以来,全国多地出现了因食用小龙虾导致横纹肌溶解症的病例。通过媒体报道,截至811日,今年全国发现食用小龙虾后引起横纹肌溶解症病例超过100例,分布在湖北、山东、安徽、江苏、上海、广东和浙江,其中江苏和安徽的病例数最多(超过60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