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立华等31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推动学生饮用奶计划,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们高度赞同。乳制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其质量安全一直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助力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提升。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重点突出引导企业加强创新研发,鼓励企业加大信息化、智慧化建设投入,加强产品创新,增品种提品质,鼓励集团公司整合技术力量统一设立研发部门,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科研创新。此外,积极推进《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推动企业创新研发、丰富产品品种,增加原料供应商审核、进货查验、原材料管理等要求, 进一步推动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保障乳制品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学生奶等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严格学生奶等供应经营主体准入许可,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国务院食安办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4年4月至12月,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专门部署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12月,国务院食安办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学校在规范学生奶等大宗食材采购、加强进货查验制度落实等方面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营养的前提下,鼓励结合实际,推行食品及原料从生产环节直接采购。2025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等多部门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依规督促及时整改。同时,配合教育部研究起草《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从学生奶等大宗食材供应商、采购和验收、入库和贮存、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组织管理等方面细化流程和标准。
三、加强乳制品科普宣传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牛奶选购指南》《风味发酵乳是什么?》等多篇消费提示以及科普动漫《常温乳和低温乳有何区别?》,从不同角度讲解乳制品相关科学知识,寓教于乐,提升消费者认知。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机制,督促企业严防严管严控全过程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持续开展学生奶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对发现问题较多企业开展“回头看”。坚持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坚决守牢学生奶质量安全底线。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宣传乳制品生产加工和质量安全监管成效。倡导乳制品龙头生产企业开展公众参观活动,普及乳制品营养知识。进一步强化乳制品科普宣传的公益性、权威性和引导性,提升广大群众的营养认知,培养健康的乳制品消费习惯,提振乳制品消费信心。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