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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已经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公告中的产品“性状”是否需要严格遵守?

  • 日期:2024-09-14
  •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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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公告中的产品“性状”是否需要严格遵守?



新食品原料的生产和使用应与公告内容一致。目前,针对新食品原料不同性状的申请,在进行安全性审查中增加对其不同性状的包容性审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在公告中予以全面描述。

对于此前个别公告中的性状要求,例如玛咖粉等,经切片、干燥、粉碎等简单物理加工的同源加工品,未改变物质基础,安全性可以保证,也认为属于公告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