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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赞胶等6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

  • 日期:2018-06-08
  •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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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的规定,三赞胶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申请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逾期将视为无意见。

三赞胶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名单及背景材料.doc

联系人:张霁月

电话:010-52165429

传真:010-52165424

邮箱:zqyj@cfsa.net.cn

拟征求意见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一、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序号

名称

功能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1.       

三赞胶

增稠剂、稳定和凝固剂

08.03.05

肉灌肠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02.03

果蔬汁(浆)类饮料

14.03.02

植物蛋白饮料 

二、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序号

名称

功能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1.       

单辛酸甘油酯

防腐剂

06.07

方便米面食品(仅限调味面制品)

1.0

2.       

可溶性大豆多糖

抗结剂

06.03.02.01

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

5.0

3.       

辣椒红

着色剂

04.04.01.05

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09.02

香辛料油

4.       

辣椒油树脂

增味剂、着色剂

08.02.01

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8.02.02

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08.03.01.02

酱卤肉类

12.09.02

香辛料油

10.0

5.       

山梨酸钾

防腐剂

06.07

方便米面食品(仅限调味面制品)

1.0

以山梨酸计 

拟征求意见的食品添加剂相关背景材料

一、三赞胶

(一)背景资料。三赞胶是以鞘氨醇单胞菌属(Sphingomonas sp.)菌株TP-3(Sphingomonas sanxanigenens sp. nov.)为产生菌,以葡萄糖和无机碳源为主要原料,经发酵、提取、干燥等工艺制成的产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增稠剂用于肉灌肠类(食品类别08.03.05)、果蔬汁(浆)类饮料(食品类别14.02.03)和植物蛋白饮料(食品类别14.03.02),改善产品质构,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二、单辛酸甘油酯

(一)背景资料。单辛酸甘油酯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生湿面制品、糕点、肉灌肠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方便米面食品(仅限调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防腐剂用于方便米面食品(仅限调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控制微生物生长。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单辛酸甘油酯》(GB 1886.57-2016)。

三、可溶性大豆多糖

(一)背景资料。可溶性大豆多糖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脂肪类甜品、大米制品、小麦粉制品、淀粉制品、方便米面制品、冷冻米面制品、焙烤食品、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食品类别06.03.02.01)。日本厚生劳动省允许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抗结剂用于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食品类别06.03.02.01),防止产品黏连。其质量规格应执行《可溶性大豆多糖》(LS/T 3301-2005)。

四、辣椒红

(一)背景资料。辣椒红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腌渍的蔬菜、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和制品、糖果、方便米面制品、冷冻米面制品、糕点、饼干、果蔬汁(浆)类饮料、蛋白饮料、果冻和膨化食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食品类别04.04.01.05)和香辛料油(食品类别12.09.02)。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1.5 mg/kg bw。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用于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食品类别04.04.01.05)和香辛料油(食品类别12.09.02),改善产品的感官质量。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GB 1886.34-2015)。

五、辣椒油树脂

(一)背景资料。辣椒油树脂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再制干酪、腌渍的蔬菜、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复合调味料和膨化食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08.02.01)、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食品类别08.02.02)、酱卤肉类(食品类别08.03.01.02)和香辛料油(食品类别12.09.02)。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不需要限定”。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增味剂、着色剂用于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08.02.01)、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食品类别08.02.02)、酱卤肉类(食品类别08.03.01.02)和香辛料油(食品类别12.09.02),改善产品的口感和感官质量。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辣椒油树脂》(GB 28314-2012)。

六、山梨酸钾

(一)背景资料。山梨酸钾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干酪和再制干酪及其类似品、风味冰、冰棍类、果酱、蜜饯凉果、经表面处理的新鲜蔬菜、豆干再制品、面包、糕点、熟肉制品、肉灌肠类、蛋制品、调味糖浆、醋、酱油、酱及酱制品、复合调味料、饮料类和果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方便米面食品(仅限调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超过25 mg/kg bw。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防腐剂用于方便米面食品(仅限调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控制微生物生长。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3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