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计划申报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由于我司是新办企业,公司目前也没有注册、备案批文。了解到许可细则里面提到的“可以用拟备案产品”获取生产许可资质,这个“拟备案产品”是理解为公司取得生产许可后计划要备案的产品吗?它的研发进度是否有硬性的要求?如送检证实产品已经是工艺成熟、质量稳定的产品 第二,如果同时申报多个剂型(片剂、颗粒剂等)是否每一个剂型均需安排动态的现场核查? 第三,申请材料里面的第4点要求提供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等技术材料,这里面需要提供产品的稳定性考察数据? 第四,材料15中的其它材料,主要是指哪方面?